金融课堂|个人养老金制度解读
金融课堂|个人养老金制度解读
个人养老金制度是国家层面建立的养老保险补充制度,具有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等特点。该制度自2022年建立以来,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广,截至2024年11月末,全国已有7千万人开户。本文将为您详细解读个人养老金制度的运作原则、参与步骤、税收优惠以及最新政策变化等关键信息。
个人养老金制度建立
2022年11月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这是国家层面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标志着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正式建立。
个人养老金运作原则
个人养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实行完全积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个人养老金账户参与步骤
- 开户:开设个人养老金信息账户+资金账户
- 缴费:向养老金资金账户缴费
- 购买:可投资购买养老金专属产品
- 领取:领取资金账户中的钱
个人养老金账户缴费环节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
注:购买个人养老金获得税收优惠的前提是收入达到一定的标准。
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
现在能抵税:各年收入分段对应免税额
注:以上测算未考虑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应纳税所得额落在两个边际税率级数之间的情况;实际情况与测算结果可能不同,仅供参考。收益能免税: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养老优惠税:个人领取的养老金,不计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 3% 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养老金运作
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不论就业形态、就业地域、户籍,只要个人自愿都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个人养老金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西安、成都、长沙等36个城市或地区先行先试。截至2024年11月末,全国开户7千万人。
2024年12月12日,人社部发【2024】87号文,2024年12月15日个人养老金制度全国放开。
个人养老金全面放开的新变化
优化产品供给:在现有理财产品、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的基础上,将国债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将特定养老储蓄、指数基金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目录,推动更多养老理财产品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
增加领取情形:除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等领取条件外,参加人患重大疾病、领取失业保险金达到一定条件或者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可以申请提前领取个人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