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养老”:为社区老人幸福“加码”
“物业+养老”:为社区老人幸福“加码”
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2020年11月,国家住建部等六部委联合发文推出“物业+养老”服务新模式,并在全国部分城市启动了试点工作。四川省泸州市的民政、住建、卫健部门在该市共同推进“物业+养老”服务,已发布《“物业+养老”服务规范》地方标准。目前,成都地区多家物业公司已经开始尝试将物业服务与养老服务相结合。
“一站式”服务让社区养老不再难
7月11日中午,记者来到成都市锦江区牡丹街的鑫苑名家小区,了解物业为小区老人提供“一站式”服务的情况。
据小区环境主管刘姣姣介绍,负责小区物业管理的是鑫苑科技服务集团成都公司, 2009年小区交房后不久,物管人员便开始关注小区内居住的上千名老人,及时为他们建立家庭档案,详细记录每位老人的基本情况和需求。同时将楼栋管家及物业电话留给老年住户,平时老人需要代办公交卡、提重物品、理发等服务,都可以寻求帮助。物业公司要求楼栋管家在对楼层巡逻时定期探访老人,询问老人健康情况,提供相关生活援助,查看老人家中有无异常情况等;为小区内独居、孤寡、行动不便等老人提供“一站式”入户服务,除送餐上门,每月定期帮他们打扫卫生、晒被子,并在节庆日开展慰问。
锦江区鑫苑名家小区物业人员在为老人服务
为满足多元化养老服务需求,该小区物业在街道、社区的支持下,修建了老年活动室,升级了健身器材等设备设施,方便老年居民下棋、阅读等休闲娱乐;联合社区及周边单位,为老人定期开展免费义诊、法律援助、养生科普知识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鼓励老年业主组建老年舞蹈队、歌唱队和书法爱好队,每月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娱活动。从进驻到现在,该物业已为小区内2000多名老人提供上万次服务,得到居民一致好评。
设“日照中心”为老人排忧解难
在成都市天府新区万安街道红豆家园小区4栋、5栋的底楼,分别有一处“日间照料中心”,专门为小区的老人提供照料服务。凡是小区的留守老人,均可获得“日间照料中心”免费服务。小区其他老人如有需要,只需花一点成本费,就能享受该中心的各种便利。平日里,楼栋组长24小时全天候为居民排忧解难。
近年来,成都市探索“物业+养老”服务,成效可圈可点。从2022年起,成都忠信物业针对成都市范围内在管住宅项目的60岁以上老人尤其是空巢老人和独居老人情况进行了调查,根据统计结果最终选取了老年住户占比高的成电花园、熙城国际等项目作为试点,逐步建立起以针对老人群体的基础性服务,并整合多方资源、多举措实施养老关怀,如成立社区养老服务站、建立关爱老人自愿队联盟,整合周边志愿者及社区网格员等资源,为老人提供便利养老服务。而在温江区的部分物业公司,已开放物业食堂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在武侯区的花甲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与周边物业合作打造了“社区养老服务联盟”,让社区老年居民享受到“家门口”的服务;武侯区的部分物业还通过入股医养中心,为小区业主提供保健康复、心理慰藉等服务。
“物业+养老”服务面临的挑战与对策建议
尽管物业养老具有诸多优势,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居家老人平时服务需求主要集中在就餐、就医、助洁、购物(搬运)、文娱生活以及对智能手机使用困难等6大方面,物业企业利用其工作便利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让物业人员随时照应空巢、独居等困难老人家庭,通过“物业企业+养老服务”的探索,带来的不仅是老人及其子女的方便,也能让社区减轻不少压力,切实补齐社区养老服务短板,真正打通居家养老服务“最后一米”。
“但还有很多物业企业给社区老人提供的是普适性的社区服务,无法有条件做到提供精准化、高标准的服务。”成都市民政局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主任李长根告诉记者,目前成都万科、新希望等知名企业也在做养老服务,其专业度和品质能够有效弥补社区为老服务的痛点和难点,满足老年居民多元化需求。但物业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硬件设施不足、资金短缺、人员老化、专业技能缺乏等问题,还普遍存在于成都的主城区及郊县老城区。
据成都忠信物业管理人员介绍,物业服务人员基层员工年龄普遍在五六十岁以上,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平时主要负责小区环境卫生和简单的日常维护,缺乏专业的老年人护理经验,一旦遇到老年居民晕厥等紧急情况,除了拨打“120”急救电话别无他法。
此外,经费问题也是物业开展养老服务遇到的障碍。“其实成都社区的大多数老人都是退休人员,平时和他们交谈中,得知他们有能力承担一些付费项目,也希望得到一些专业的服务,比如营养餐、专业的医疗保健和护理设施等。”鑫苑名家小区物业负责人郑巧坦言,物业本来是微利行业,目前为老人提供的服务均是免费,这给物业带来了压力。
针对上述问题,民建成都市委老工委调研组去年在给成都市政协提交的《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补齐社区养老服务短板——关于积极推进“物业+养老”服务,使其成为社区养老服务重要补充的建议》中给出建议:一是物业养老服务规范化。由政府出台物业养老服务相应政策、法规,行业协会出台相关服务规范和指引,社区、物业、业委会三方协调,形成保障服务方和被服务方权益的法规配套体系。二是提高物业行业准入的相关标准,并制定服务“兜底标准”。主管部门可适当提高物业行业准入的相关标准,强调基础服务应达到的水平,落实对物业服务的监管,避免物业管理“鱼龙混杂”。三是提高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综合素质。由政府有关部门对物业人员进行养老服务专业技能培训,统一规范、培训上岗,将物业服务人员纳入急救、护理等专业技能免费培训的范畴。四是可根据服务内容设定无偿、低偿和市场价收费,或按消费水平分等级收费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