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做出裁决后后续工作如何进行
劳动仲裁做出裁决后后续工作如何进行
劳动仲裁做出裁决后,后续工作需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本文将详细介绍裁决生效后的履行、不服裁决时的诉讼程序、仲裁委不予受理时的法院起诉流程以及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和步骤等关键信息。
一、劳动仲裁做出裁决后后续工作如何进行
劳动仲裁做出裁决后,后续工作需根据不同情况进行:
(一)若双方均未在法定期间内(一般为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且裁决已生效,那么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应当按照裁决内容自觉履行义务,如支付相应款项、恢复劳动关系等。若其拒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律强制手段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二)若一方或双方对裁决结果不服,在法定期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时,案件进入司法诉讼程序,人民法院将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双方需按照法院的要求进行举证、质证等诉讼活动,等待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若对一审判决不服,还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上级法院进行二审审理并作出终审判决。
二、劳动仲裁委不予受理案件如何去法院起诉
当劳动仲裁委不予受理案件时,要向法院起诉,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确认仲裁委不予受理的原因。仲裁委作出不予受理决定时,会出具相应文书,明确说明不予受理的具体理由,需仔细查看该理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二)准备起诉材料。一般需要准备起诉状,写明原告、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内容。同时,要附上相关证据材料,如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劳动争议相关的证据等,还需提交劳动仲裁委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通常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提交起诉材料。将准备好的起诉状及证据材料等一并提交给法院立案庭。法院会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会予以受理并通知当事人缴纳诉讼费用;不符合条件的,会要求当事人补充或改正材料。当事人需按照法院要求配合相关工作。
三、劳动仲裁判决书下来后,多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劳动仲裁判决书生效后,若一方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在特定时间内申请强制执行。
具体而言,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的时间有所不同。若当事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若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在裁决书生效后,若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需注意的是,申请强制执行时,应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仲裁裁决书、申请执行书等,以便法院依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