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转账记录可否作为借款凭证?民间借贷纠纷诉讼指南
银行转账记录可否作为借款凭证?民间借贷纠纷诉讼指南
银行转账记录是否可以作为借款凭证?多位债权人能否联合起诉同一借款人?民间借贷纠纷中,借款人起诉出借人需要准备哪些证据?这些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时常遇到,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
银行转账记录的法律效力
转账记录确实具备作为借款人借款事实凭证的效力。从证据学角度来看,转账记录通常被归类为电子数据这一类别,只需确保其真实性和客观性,能充分证明信贷借贷法律关系的实际存在,并且经过了法院的严格清查核实,便可将其视为借款证明加以运用。
如果仅有银行转账记录,那么仍然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虽然转账记录本身并不能直接证明款项性质为借款,但是只要对方已经实际接收到了该笔资金,就可以将其作为补充证据进行使用;此外,还可以提供其他相关证据,以构建完整的证据链条,进一步证实债务关系的存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指出,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多位债权人起诉同一借款人的规定
若欠款债务人系共同向债权人借款之情形,债权人有权向各欠款人提起共同诉讼。若欠款人为分别借款者,便可视为存在两个或多个各自独立的借贷协议,应当依据每笔借款款项分别提起诉讼。
根据我国相关法规条款所述,在财产纠纷案件中,当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数量超过两人以上,且他们之间的诉讼标的具有共同性,或者诉讼标的属于同一类别,并且经过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可以进行合并审理,同时得到了当事人的明确同意时,方可将此类案件认定为共同诉讼。
民间借贷纠纷中的诉讼流程
如若原告决定以民间借贷为由提起诉讼,他需向法庭提供如下关键证据:即借款协议书、证明款项已实际支付给被告方的相关证据(如银行转账交易纪录或者微信转账截图的打印件)以及催促被告偿还欠款的聊天记录等。
如果借款协议书上有见证人的签名,那么原告必须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截止之前提出申请,要求证人出席庭审并提供证词。
原告还需要提交一份详细的申请书、证人亲笔书写的证言以及证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副本。
在整个审判过程中,法院有权主持双方进行调解,如果能够达成共识(例如分期付款),则会出具调解书。反之,如果无法达成和解,法院将依据庭审调查所得的案件事实,依法做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