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房起纠纷,现场勘查来化解
农村建房起纠纷,现场勘查来化解
农村建房纠纷是当前农村社会中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不仅影响着农民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近日,云南省维西县人民法院通过现场勘查和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农村自建房纠纷案件,为类似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有益借鉴。
房子不仅承担着遮风挡雨的功能,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更是家的象征。家在中国人心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它代表着稳定、安全和归属感,因此房子成为了家庭幸福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农村自建房建设的增多,因土地使用权、房屋质量、施工合同、邻里关系等问题引发的纠纷日益增加。为了有效解决农村自建房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民事审判庭就近期受理的农村自建房纠纷进行分析研判,前往白济汛乡新集镇开展勘查、测量收方工作。
白济汛乡新集镇移民房建设项目中,由自建房农户成立自建委员会后与意向公司进行协商并最终决定交由某公司承建实施,由程某挂靠该公司与农户签订合同并负责房屋建设。在房屋建设过程中,应程某要求,农户将部分建房款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程某及其合伙人并由程某出具收条。后程某及其合伙人未能完成收尾工作,某公司出面承担相应责任,同时不认可农户向程某付款,将农户起诉至法院,要求农户支付建房款至公司指定账户。审理过程中,农户以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为由提出抗辩。为妥善解决纠纷,承办法官与双方当事人一起对农户提出的房屋质量问题进行了现场查看并对未收方的房屋进行测量。同时办案法官结合农村建房的特殊性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司法流程、诉讼风险等专业规程,对双方当事人进行细心全面的讲解与引导,告知农户就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另诉的方式实现救济,最大程度缓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农村自建房纠纷一方面存在承建人借用资质、无资质承建、挂靠承建等乱象。另一方面,因农户法律意识淡薄,在合同签订及履约过程中,常存在合同主体不确定、款项支付不规范、房屋质量难以保障等问题。农村建房本就不易,每一块砖瓦的背后,都是每个家庭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针对该类纠纷,维西县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和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群众急难愁盼 ,将诉讼服务延伸到最后一公里,把案结、事了、人和贯穿落实到审判工作全过程,最大限度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成色更足、底色更暖。
本文原文来自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