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指南】不开票价与不含税价,你分得清吗?
【财税指南】不开票价与不含税价,你分得清吗?
在商业交易中,发票和税收问题总是让人头疼,特别是“不开票价”和“不含税价”这两个词,听起来像双胞胎,但实则大相径庭。当合同中涉及“不开票价”和“不含税价”的条款时,很多人容易混淆这两个概念,并可能因此陷入法律风险和税务纠纷。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理解其本质区别至关重要,不开票是不是涉及偷税?不开票价是不是就是不含税价?今天我们一一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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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开发票属于偷税吗?
不开发票本身并不直接等同于偷税。偷税是指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取欺骗、隐瞒等方式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现实生活中,可能存在不法企业试图通过不开发票来隐瞒收入。但是,并不能说不开发票就一定会发生偷税行为。关键在于销售方是否如实申报了全部销售收入,并据此缴纳了相应的税款。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也存在销售方未开具发票、但主动申报了全部真实收入的情况。虽然这种情况并不构成偷税,但是不开票价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等税收管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仅可能导致税务机关的处罚,还可能因逃避缴纳税款而损害公共利益,违背公序良俗。所以,我们作为消费者有权利主动索取发票。
不开票价是否就是不含税价呢?
它们俩可不是一回事儿。不开票价通常指的是交易双方约定不开发票的价格,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个价格就不含税。实际上,在国内的购销活动中,无论是否开具发票,价格通常都是含税的。而不含税价则是指商品或服务的价格中不包含税金,即所谓的“净价”。因此,不能简单地将不开票价等同于不含税价。
如果合同中约定不开发票是否有效呢?
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这为我们判断合同是否有效提供了法律依据。接下来,我们需要明确“强制性规定”的性质。强制性规定又可以划分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以及管理性强制性规定。在判断合同效力时,应主要关注那些影响合同根本性效力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为了防止公法中的强制性规定过多地侵入私法的自治空间,需要将据以判定合同无效的强制性规定作出限缩,将导致合同无效的强制性规定的范围限于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依据《发票管理办法》第19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同时,第35条明确了,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而《增值税暂行条例》第21条也强调了,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这些规定均属于税收管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从立法目的和文义解释来看,它们旨在确保税收的征收和管理秩序,保护国家税收利益,以及维护市场交易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因此,这些规定应被视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因为它们直接关涉到合同的履行是否可能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
可见,如果合同中约定不开发票,这一条款将直接违反强制性规定。因此,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该合同中的不开发票条款应被认定为无效。这意味着,即使合同中有这样的约定,也不能成为销售方不开发票的合法依据,销售方仍应依法履行开具发票的义务。同时,购买方也有权要求销售方开具发票,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若合同中约定的是不含税价呢?是否有效?
一般情况下是有效的,但前提是它必须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违反公序良俗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条规定,纳税义务是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内容,这明确了纳税义务的法定性和不可转移性。交易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价款是含税价还是不含税价,实际上是对交易价格的一种特别约定,这种约定属于合同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畴。因此,从法律层面看,合同双方有权根据自身需求和市场情况,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交易价格为含税价或不含税价。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虽然约定不含税价在合同层面是有效的,但这并不意味着纳税义务因此发生转移。纳税义务是法定的,不因合同条款的约定而改变。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不含税价,那么销售方在收取不含税价款后,仍然需要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和缴纳相应的税款。同时,购买方在取得不含税发票后,也可能需要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相应的税务处理。
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合同中的价格条款应当清晰明确,避免产生歧义。如果合同中关于价格是否含税存在模糊或矛盾之处,可能会导致合同解释上的困难,甚至引发纠纷。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当充分沟通协商,确保价格条款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总结
“不开票价”与“不含税价”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其法律后果和税务处理也截然不同。在商业交易中,企业应明确区分这两个概念,并遵循合法合规的原则进行交易。同时,加强税务管理和风险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