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遗失物品公安机关怎么处理遗失物
发现遗失物品公安机关怎么处理遗失物
发现遗失物品时,公安机关会如何处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接收遗失物品后,会采取一系列措施寻找失主,并在规定期限内无人认领时,依法进行后续处理。本文将详细介绍公安机关处理遗失物品的具体流程及相关法律规定。
公安机关处理遗失物品的流程
当发现遗失物品时,公安机关会首先接收并妥善保管这些物品。具体处理流程如下:
寻找失主:公安机关会尝试寻找失主,为此会发布招领公告。如果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前来认领,遗失物将视为无主物品。
依法处理: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这些无主物品将归国家所有。公安机关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上缴有关部门,或者受这些部门的委托将无主物品拍卖,所得全额上缴国库。
无主物品的法律规定
关于无主物品的法律规定,主要依据《民法典》和《废旧物品回收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拾得人义务:拾得遗失物后,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部门处理:有关部门在收到遗失物后,如果知道权利人的,会及时通知其领取;如果不知道权利人的,会发布招领公告。
保管责任:拾得人和有关部门都有妥善保管遗失物的义务,如果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遗失物毁损、灭失,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废旧物品处理:《废旧物品回收条例》规定,对于抛弃的废旧物品,拾得人可以自己决定取得所有权。
遗失物招领及归属问题
关于遗失物的招领及归属问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无人继承遗产: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也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如果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则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保管费用:在招领过程中,拾得人和有关部门都有妥善保管遗失物的义务,并有权在权利人领取时要求其支付必要的保管费用。
悬赏处理:如果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领取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拾得人侵占遗失物,则无权请求保管费用或要求权利人履行承诺。
本文原文来自findla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