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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强基在行动 | “4+4+4”,敲响防范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警钟

创作时间: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普法强基在行动 | “4+4+4”,敲响防范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警钟

引用
澎湃
1.
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7218256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关于积极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宣传教育的要求,彰显法律对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的鲜明态度,增强社区矫正对象悔罪意识和法治观念,4月26日,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联合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检察院、昆明市西山区司法局,以遵守社区矫正相关义务和防范酒驾、醉驾违法犯罪活动为主题,面向辖区内20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法治集中教育学习活动。

干警以“4起血案+4种错误心态”为切入点进行讲解。讲座中,干警立足审判实际,精心选取4件被告人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结合刑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社区矫正法等相关规定,以案释法。同时,深入剖析了行为人自认为饮酒后尚属清醒可以驾驶机动车、时值深夜不容易被公安机关查获、酒后短途驾驶危险性不大、酒醉驾即使构成犯罪也属于轻罪4种错误认识的危害性,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法治教育。

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检察院、昆明市西山区司法局就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处,社区矫正期间依法应当遵守的义务等方面开展了宣传教育。

在场接受教育的社区矫正对象表示,经过本次法治教育,自己更加深刻地认识到醉驾犯罪行为对公共安全和他人合法人身财产权益的高度危害性,将深刻吸取教训,诚心悔过,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驾驶人对自己负责的应有之义,更是对他人负责的安全承诺;是法律明文划定的行为界限,更是已被全社会广泛认同的价值共识。下一步,西山法院将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强化公民法治意识,大力源头整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顽疾,为平安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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