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健全中小学教师培养培训体系 提升综合素质和专业化水平
山东:健全中小学教师培养培训体系 提升综合素质和专业化水平
日前,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山东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支持体系的意见》,着力建设发展有方向、进步有阶梯、资源有保障、覆盖职业生命全周期的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支持体系。到2025年,支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的制度建设基本完善,支撑平台搭建完成,选择部分地区开展试点。到2027年,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支持体系有效运行,教师人人尽展其才,优秀教师大量涌现。
全省制定教师专业发展模型,将教师的专业发展阶段划分为新任教师、新秀教师、骨干教师、卓越教师、教育家型教师,为教师设计和提供适应所处发展阶段的培训项目,促进教师拾阶而上、不断提升。汇集整理现有各类中小学师资培训课程资源,逐项分析和标注所适用的教师群体对象,加强标准化、体系化建设,逐步形成分层分类、多维度多模块、服务支持教师发展各阶段的培训课程体系。
图:山东省举办的齐鲁名师建设工程小学数学组培训现场。山东省教育厅供图
适应教师专业发展要求,统筹和整合培训力量,明确省市县校各级培训的重点任务,打造上下衔接、协同培养的工作格局。省级培训主动服务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重在示范引领和补短强弱,主要承担省级名师(含名校长、名班主任)培养、国家级名师培育以及薄弱地区、紧缺领域教师培训等。市级培训重在素质提升和重点选树,主要承担市级名师、市级骨干教师和市级学科带头人的培养,以及省级名师培育输送等。县级培训重在筑牢基础和全员覆盖,主要承担新秀教师、县级骨干教师的培养等。
全省通过分阶段、分类型、分主题提供丰富多彩的培训内容,支持由教师个人或者以学校为单位自主选学,逐步形成教师培训“每人一课表”,增强培训精准性。完善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全面落实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分且每年不少于48学分的中小学教师培训制度。优化继续教育学分结构,5年周期内,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会同有关部门提供不少于240学分的培训,其中,市县级提供的培训不少于180学分,且市县组织的面对面培训合计不少于120学分,省级提供线上、集中培训不少于60学分;校级培训不超过120学分。
依托部分高校设立山东省教师发展中心,承担教师专业成长理论研究、政策咨询、培训组织等工作。利用信息化手段,全过程搜集教师培训数据,对各地各校教师培训实施及成效进行监测分析。组织专业机构对省级培训项目实施质量进行评估,每年选取部分项目开展跟踪质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