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除公益性岗位工资是否违法?一文详解维权途径
扣除公益性岗位工资是否违法?一文详解维权途径
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工资是否可以被扣除?当遭遇工资被扣除时,劳动者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这些问题,并提供具体的法律救济途径。
公益性岗位工资扣除是否违法
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在履行职责期间应享有至少与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相当的薪资待遇以及包括社会保险在内的各类福利保障措施,休息休假的相应权益同样不可忽视。
这就意味着,作为雇主的用人单位有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每月按时足额地向员工支付工资,并且其数额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许多省级行政区的政策文件都明确指出,对于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群的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得到相应的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这些资金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进行专项管理使用。
这充分体现了政府对于公益性岗位的扶持力度主要是以提供补贴为主,而并非直接降低员工的工资水平。
同时,公益性岗位的劳动者也应该享受到与普通劳动者同等的劳动法保护,这就意味着他们的工资以及其他各项待遇都不应被任意扣减或剥夺。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遭遇工资扣除时的解决途径
关于企业蓄意扣除员工薪资问题的妥善解决方案包括以下几个层面:首先,当雇员受薪资被克扣困扰而产生争议时,应当首先向所在的用人单位提出支付薪酬的明确要求,积极主动地与用人单位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商。
通常情况下,大多数的用人单位都会权衡诉讼所带来的高昂成本以及可能引发的不良社会反响,从而愿意接受支付合理薪酬的建议。
在双方就此事达成共识之后,雇员可以与用人单位签署和解协议,然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此类协议并不具备强制执行力。
其次,在劳动争议出现之后,雇员有权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其主持调解工作。
这类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通常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以及工会代表共同组成,他们能够以相对中立的立场协助双方化解矛盾,同时也有助于减轻双方的诉累。
因此,当雇员因为薪资被拖欠而产生争议时,不妨优先考虑这种途径。
如果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则可以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制定调解协议,但是同样需要注意的是,这份协议也没有强制执行力。
再次,如果雇员无法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或经过协商仍然无法取得理想效果的话,那么雇员可以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的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
最后,如果雇员对于劳动仲裁的结果感到不满,那么他/她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的15天内,向仲裁机构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换句话说,如果雇员未能得到令自己满意的结果,他/她还有进一步的法律救济途径。
具体的法律救济途径
对于雇主有意或无意地拖欠薪资且克扣劳动者的工资这一行为,劳动者有权采取以下三种法律途径来确保其应得的薪酬得以兑现:首先,劳动者可以前往当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12333),向其劳动监察部门提出申诉并寻求帮助,以督促雇主立即全额支付员工所应当得到的工资;其次,劳动者同样也可以前往同一机构,但这次是要提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庭作出公正裁决,强制雇主全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最后,如果劳动者手中持有雇主拖欠工资的欠条(或者:调解书、还款协议等),那么他们便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定雇主(包括各类规模的企业、公司、各种类型的单位以及私人老板等)必须按照欠条(调解书、还款协议等)中的金额全额支付拖欠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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