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OKR目标,为何要包含方法与结果?两种常见KR错误写法解析
设定OKR目标,为何要包含方法与结果?两种常见KR错误写法解析
在设定OKR目标时,许多人往往忽视了KR(关键结果)的正确写法。本文通过具体案例分析了三种常见的KR写法,并强调了KR应该包含方法和结果的重要性。
在评估不同目标管理工具,以及刚学习OKR目标设定的过程中,许多人对如何定位O(目标)与KR(关键结果)之间的关系感到困惑。有人认为O与KR之间缺乏方法策略,造成彼此关系交代不清,太跳跃了。
在设定O与KR之前,我们需要明确OKR目标的两个重点:
- 订立OKR目标是在高层决定“企业战略”之后,各层级包括CEO、部门、个人,对应企业战略后,订出各自的目標。
- 我们要思考的,不单是现在在哪里,更重要的是我们“将要去哪里(O)”以及“怎么去(KR)”。因此:
- 目标(O-Objective)描述的是完成目标后的一种“境界”。你想达到什么境界,就是你的目标。
- 关键结果(KR-Key Result)是描述用什么方法,达成什么关键结果。更重要的是价值导向的思维。
我们用以下例子说明,假设O是打破部门季度销售纪录;而KR部分,我见过以下3种写法:
< 1 >
- 举办5次加盟店促销
- 招募10位销售人员
- 举办2次经销商培训
< 2 >
- 贡献总销售目标的30%
- 直客销售达到100万
- 完成经销商收入目标的20%
< 3 >
- 举办5次加盟店促销,贡献总销售目标的30%
- 招募10位销售人员,直客销售达到100万
- 举办2次经销商培训,完成经销商收入目标的20%
第1种写法的KR表述只有方法,没有结果,属于“任务导向”的思维。绝对不及格。首先我们需要思考:进行这些方法,能完成“打破部门季度销售纪录”的目标吗?所以要想清楚:举办5次加盟店促销,是为什么?举办2次经销商培训,又能产出什么结果?而这些方法所累积的结果,是否能符合完成目标的条件?
第2种只有结果,没有方法。不少OKR书籍同意这样表述,因为它写出了结果。我发现曾自行导入OKR企业的目标内容,特别是高阶主管,这种情况经常发生。但在实务上,这样的表述方法,对于团队在目标内容的讨论审查,以及组织合作的流程上,是明显不足的。
第3种才是我所经历的OKR,也是我顾问咨询过程中,不断提醒学员的方式。
KR的描述,不能省略执行方法
KR正确的写法是以价值导向的思维,表述方法(或者你要称它为策略/战术),并描述执行方法后可衡量的产出结果。许多人认为既然是KR,写结果就好,为什么还要写出方法?因为有以下目的:
- 让主管和同仁了解你打算采用哪些方法。他们可依据过去的经验,反馈这些方法的可行性,以及达成KR的可能性。
- 若其他同仁未来的目标计划中,与你的方法有关,彼此可以早一步形成跨部门合作。比如其他部门或同仁的目标,和加盟店、营销、客户等主题有关,看到你的KR:“进行5次加盟店促销”,他们会对你的具体实施细节感兴趣,考虑能否结合双方的资源,是否有合作机会。如此,可将促销活动做得更精实,达成彼此的目标与利益。
设定OKR目标,是导入OKR的第一步,但不是全部
许多企业刚导入OKR,很热切地要求目标表格。但是将过往目标的内容,找一个OKR表格塞进去,并不算真正使用OKR!OKR目标的设定,是OKR导入企业的第一步,也是很重要的一步,但不是全部。
我们除了学习O与KR的设定原则,更应该重视这二者的“逻辑性”,以及产出的“影响价值”。这也是目标拍板定案前,主管们必须对成员,针对目标内容品质,在不断质疑、挑战、辩论的過程中,采用的思考核心。
在這個過程中,目標提案人對O與KR的關聯,必須交代清楚;更重要的,必須遵守“KR完成後,O就完成了”這個邏輯鐵律,讓O與KR的關係唇齒相依,無從跳躍。所以,產出具有品質的OKR目標之前,是經過一系列縝密、邏輯性、影響價值力的討論,而不是急就章的例行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