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入职、实习生报税方式分不清?一文带您了解
新入职、实习生报税方式分不清?一文带您了解
随着毕业季的到来,许多大学生已经步入职场或开始实习。对于新入职员工和实习生来说,个人所得税的报税方式有所不同。本文将详细解析两类人群的报税方式,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政策。
新入职人员
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对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月份数计算累计减除费用。
注:
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是指自纳税年度首月起至新入职时,未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未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过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人。
举个例子
小张2023年六月从某大学毕业,同年7月进入A公司任职,公司在发放7月份工资、计算当期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时,可减除费用计算方法为:7个月×5000元/月=35000元
怎么操作
在个税扣缴端人员信息采集模块登记人员信息,选择任职受雇从业类型为“雇员”,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入职年度从业情形。办理扣缴申报时,累计减除费用系统就会自动按照当年度的累计月份数计算。
实习生
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可采用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收入额-累计减除费用)×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在本单位开始实习月份起至本月的实习月份数计算。
上述公式中的预扣率、速算扣除数,按照下表执行:
举个例子
小王是一名大二的学生,7月份放假后,立即找了一份与自己大学所学专业对口的工作岗位进行实习,7月份取得劳务报酬5000元。公司在为其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时,可采取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税款。如采用该方法,那么小张7月份劳务报酬扣除5000元减除费用后则无需预缴税款。
怎么操作
在个税扣缴端人员信息采集模块登记人员信息,选择任职受雇从业类型为“实习学生(全日制学历教育)”。然后在办理扣缴申报时,所得项目选择“其他连续劳务报酬”,系统就会按照5000元计算减除费用。
本文原文来自上海报业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