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签了可以作废吗?应届毕业生能否签订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签了可以作废吗?应届毕业生能否签订劳动合同?
在职场生活中,解除劳动合同和签订就业协议是常见的法律行为。那么,已经签订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是否可以作废?应届毕业生是否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资格?本文将从法律角度为您详细解答这些问题。
一、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签了可以作废吗
若劳工与雇主之间就解约或终止雇佣关系之事宜形成共识,且无重大误解或显而易见的不公平情况发生,则该项协议应当被视作具有约束力。
在劳工主动向所在企业递交辞呈之后,双方共同签订离职协议。倘若协议内容如实反映出劳工本人的真实意愿,同时也未触犯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且也无充分证据显示存在重大误解或显著不公现象,那么应授权此份协议被确认为合法有效。在此种情况下,劳工不得试图推翻或撤销该协议。
当劳工在离职之际,应对其所签署的协议保持审慎态度,切勿轻易落笔签名,并应妥善保存相关证据以便在劳动合同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况下进行抗辩。在劳工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或其他文件协议之时,务必仔细阅读各项条款内容。如对协议内容存疑,应及时提出质疑。
若雇主采取欺诈、威胁或利用劳工困境等手段,致使劳工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署或修改劳动合同,劳工应妥善保管相关证据,并有权向劳动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申请确认该合同无效。对于存在重大误解或明显不公平的协议内容,劳工亦有权申请予以撤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五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为有效。
二、应届毕业生可以写劳动合同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权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务合同。需要强调的是,此项劳务合同须出自双方法律主体真实的意愿表达,同时其条款不得违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共秩序的要求。
就业协议书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是验证大学毕业生提供个人资料的可靠性,并为之做出接纳决定的可靠凭证,这也成为了高等教育院校执行毕业生就业指导,编排就业计划,以及为毕业生办理就业户口调整手续等一系列相关事宜的重要依据。
当毕业生抵达工作岗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受其加入之后,就业协议将自动失效。通常情况下,就业协议由国家教育部或者各省市自治区的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定表格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