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重机两家子公司被提起2亿元诉讼,股价近半年翻倍
华东重机两家子公司被提起2亿元诉讼,股价近半年翻倍
华东重机两家子公司因设备买卖合同纠纷被提起诉讼,涉案金额达2.08亿元。尽管公司预计2024年将扭亏为盈,但此次诉讼仍可能对其光伏业务造成一定影响。
3月10日,华东重机(002685)发布公告称,因设备买卖合同纠纷、设备维修纠纷,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光能和徐州光能被提起了民事诉讼,本次诉讼涉及四项案件,合计涉案金额为2.08亿元,目前上述案件均已正式立案。
具体来看,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光能和徐州光能于近期分别收到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书》《起诉状》等法律文书。深圳捷佳及其两家子公司常州捷佳精密、常州捷佳智能分别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
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显示,2023年5月,华东重机下属二级子公司徐州光能分别与深圳捷佳签订《购销合同书》,合同金额3.74亿元,与常州捷佳精密签订《购销合同书》,合同金额9927.33万元,与常州捷佳智能签订《购销合同书》,合同金额8863.15万元,以上三家公司互为母子公司,遂统称“捷佳系公司”。三份《购销合同书》总金额为5.61亿元。
徐州光能又于2023年6月与深圳捷佳签订《合同变更协议》,即徐州光能增补采购多晶硅淀积炉等设备,上述采购设备总合同金额亦相应变更为5.87亿元。上述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双方就付款条件是否成就,以及原告方延期交货和严重的合同违约等行为发生争议,捷佳系公司向法院起诉徐州光能和无锡光能,要求判令支付设备余款、违约金等共计2.08亿元。同时,上述法院还做出保全徐州光能、无锡光能名下2.08亿元范围内财产的裁定。
另外,因深圳捷佳供货的管式扩散氧化退火炉在运行中出现反酸腐蚀等情况,徐州光能又于2024年3月与深圳捷佳签订《设备维修合同》,约定维修费38.4万元。深圳捷佳现以徐州光能未支付维修费为由在无锡市滨湖区法院起诉徐州光能和无锡光能。
华东重机认为,本次案件所涉合同总金额为5.87亿元,公司子公司徐州光能已向原告支付70%货款,但原告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着延期交货和严重的合同违约等行为,已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因此后续公司还将依法向原告追偿各项损失。
本次诉讼对象为公司光伏业务子公司,由于光伏产业链价格整体大幅下滑且持续走低,电池片价格长期处于低位,公司光伏业务的生产经营受到了不利影响。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华东重机表示,除光伏业务外,公司其他主营业务包括集装箱装卸设备制造、GPU芯片设计业务均稳健发展。公司对子公司无锡光能认缴出资已经全部缴足到位,且未对无锡光能及其子公司提供任何担保,因此该案件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开资料显示,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12日上市,主营业务为以集装箱装卸设备和智能数控机床为主的高端装备制造。公司目前主要产品包括岸桥、轨道吊、轮胎吊、中高档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以及自动化交钥匙工程等。
财务方面,华东重机2020年至2023年累计亏损34.71亿元,2024年预计扭亏为盈。公司预计2024年归母净利润为1亿元至1.5亿元,上年同期亏损亏损8.11亿元;预计扣非净利润为1亿元至1.5亿元,上年同期亏损亏损8.25亿元。
对于2024年经营业绩实现扭亏为盈,华东重机表示业绩变动原因如下:
港机业务稳中向好。报告期内公司紧抓港机设备更新改造机遇,海外市场开拓取得明显成效,公司借助充足的在手订单储备及国内外市场占有率的提升,做好港机重点项目的交付和客户服务,报告期内在手订单正按期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数控机床业务的剥离,公司转让广东润星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并于2024年12月17日办理完成过户手续,产生的投资收益对本报告期公司归母净利润有正面影响,增加公司本年度利润总额约2.1亿元至2.6亿元,该事项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光伏业务受到光伏产业链价格整体下滑严重并持续走低,电池片价格持续处于低位的影响而亏损,导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
二级市场上,截至10日收盘,华东重机涨0.28%报7.04元/股,最新市值70.94亿元,近半年累计上涨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