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特殊门诊手续
如何办理特殊门诊手续
一、如何办理特殊门诊手续
初次审核申报。
参保单位及个人首轮申请需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前,持《医保手册》至初审医院医保科领取并填写《特殊病种门诊申请表》,同时提供申报病种相关病历资料(或复印件)、1寸免冠近照各一份,选择一家定点医院与一家特殊病种门诊服务药店就诊购药。
异地安置人员特门申报则由单位医保专员或本人前往本市本级特门初审鉴定医院医保科办理相关手续。医院初审。
初审医院收到申请人相关材料后,组织院内医疗专家进行初步鉴定。专家评审。
市医疗保险处在每季度末召集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进行集中评审,专家委员会依据特门确认标准进行逐一审核。发放《特殊病种门诊专用病历》。
经过市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的申请人,下个季度第一个月起5个工作日之后,携带《医保手册》至市医疗保险处领取《特殊病种门诊专用病历》,自当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待遇。
未获批准者,市医疗保险处会注明原因并书面通知,同时退还病历资料。特殊病种续办流程。
特殊病种门诊A、B类有效期为两年,C类有效期为一年。
若病情尚未痊愈需继续治疗,应办理续办手续。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哪些病能申请特殊门诊
特殊门诊治疗疾病涵盖范围广泛,主要有: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含各类癌症、白血病、恶性淋巴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包括慢性肾赃病第5期,估算肾小球滤过率低于15(ml/min)或肌酐清除率低于15(ml/min)状况);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如肾透析、肾移植术后、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属于自身免疫性疾病);糖尿病(伴发特定并发症,如皮肤软组织感染、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血管疾病等);高血压(常见慢性疾病);冠心病(常见心血管疾病);耐多药肺结核(严重肺结核类型);类风湿关节炎(关节受累的自身免疫性疾病)。
三、门诊电子病历可以修改吗
原则上,归档的门诊电子病历严禁修改。
诊疗完毕且已打印存档后,不得更改原有记录。
如遇特殊状况需修正,必须遵守相关规程。
例如,必须经医院医务部门批准方可进行,同时保留修改痕迹,电子病历系统应进行操作人员身份验证及历史操作记录,包括操作时间与操作员信息,确保相关信息的可查性与可追溯性。
以上是关于如何办理特殊门诊手续的相关回答,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遇到的法律纠纷点与需求点,华律平台专业律师将为你1对1解答,给你详细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