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发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超临界CO2萃取枸杞籽油》解读
宁夏发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超临界CO2萃取枸杞籽油》解读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超临界CO2萃取枸杞籽油》的官方解读。该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对于规范宁夏地区枸杞籽油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标准制定背景
枸杞是茄科枸杞属植物,主要分布在宁夏、甘肃、青海、新疆、内蒙古等地,其中以宁夏枸杞最为著名。枸杞的药用价值早在《神农本草经》和《本草纲目》中就有记载,同时它也是国家卫生部批准的药食同源物质。枸杞籽中富含不饱和脂肪酸、磷脂、维生素E以及多种微量元素和生物活性物质。
超临界CO2萃取技术是一种先进的提取方法,可以在接近室温(35℃~40℃)及CO2气体笼罩下进行提取,有效防止热敏性物质的氧化和逸散。2003年,宁夏地区率先在国内利用该技术规模化生产枸杞籽油。
为了规范宁夏地区枸杞籽油产业的发展,200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厅发布了DBS64/412—2005《超临界CO2萃取枸杞籽油》。2016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对该标准进行了第一次修订。2022年,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工作的通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组织有关单位的专家对现有标准进行了清理复审,并批准立项进行第二次修订。
标准修订原则和主要修订内容
本次标准修订遵循有利于地方经济发展、规范生产和经营、与相关国家标准协调一致的原则。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 标准的编写格式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 按照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确定除酸价以外的各项食品安全指标。
- 针对超临界CO2萃取枸杞籽油的特殊性,保留酸价(KOH)/(mg/g) ≤10.0的限量值,因为超临界CO2作为加工助剂会在终产品中有一定残留,影响酸价检测结果。
- 根据枸杞籽油生产企业提交的验证报告,对原标准内容加以确认和修改。
主要技术变化
与DBS64/412—2016相比,修订后的标准主要技术变化包括:
- 更改了术语和定义
- 删除了不皂化物指标要求
- 删除了真实性要求
- 删除了食品添加剂相关内容
标准实施的意义
该标准的再次修订将有助于规范超临界CO2萃取枸杞籽油的生产和经营,提升宁夏枸杞籽油的品牌效应,促进产业健康发展。作为强制性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发布和实施后可为市场监管提供适用的标准,为其质量控制和市场监督提供现行有效的技术依据,为保证产品质量、保障食品安全奠定基础,最终达到提升宁夏枸杞产业的综合经济效益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