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贽:明代思想界的“异端”先驱
李贽:明代思想界的“异端”先驱
李贽(1527~1602),汉族,福建泉州人。明代官员、思想家、文学家,泰州学派的一代宗师。李贽初姓林,名载贽,后改姓李,名贽,字宏甫,号卓吾,别号温陵居士、百泉居士等。历共城教谕、国子监博士,万历中为姚安知府。旋弃官,寄寓黄安(今湖北省红安县)、湖北麻城芝佛院。在麻城讲学时,从者数千人,中间还有不少妇女。晚年往来南北两京等地,最后被诬下狱,自刎死于狱中。其重要著作有《藏书》、《续藏书》、《焚书》、《续焚书》、《史纲评委》。他曾评点过的《水浒传》、《西厢记》、《浣纱记》、《拜月亭》等等,仍是至今流行的版本。
人物生平
李贽于明世宗嘉靖六年(1527年11月23日)农历十月廿六日出生于福建泉州府南门外。其祖先是元朝以后迁来福建。李贽幼年丧母,随父读书,学业进步迅速。自幼倔强,善于独立思考,不信回教,不受儒学传统观念束缚,具有强烈的反传统理念。他在社会价值导向方面,批判重农抑商,扬商贾功绩,倡导功利价值,符合时代发展的趋势。
轶事典故
李贽住在龙湖芝佛寺著述、讲学,虽说他是有大学问的人,却也开荒、种粮、种菜、勤快得很。李贽讲学跟别的先生不一样。别的先生只收男孩,他偏偏要男女收在一起教;别人都要求孩子走路要轻,说话莫大声。而李贽偏要他们蹦蹦跳跳翻跟斗,大声读书震天吼;别人教书要白天,李贽白天要休息,晚上点上灯笼教。
个人思想
李贽以孔孟传统儒学的“异端”而自居,对封建社会的男尊女卑、重农抑商、假道学、社会腐败、贪官污吏,大加痛斥批判,主张“革故鼎新”,反对思想禁锢。
政治
李贽深受“阳明学”支流“泰州学派”影响,且以“异端”自居。针对当时程朱理学的僵化和虚伪,李贽提出了许多批判性的观点。他认为“理”存在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中,而不是抽象的、超验的。他反对将儒家经典神圣化,主张“六经注我,我注六经”,强调个人的独立思考和判断。
经济
李贽对传统的重农抑商政策提出了质疑,认为商业活动同样具有重要的社会价值。他主张“功利主义”,认为追求物质利益是人的本性,不应该受到道德上的贬低。这种观点在当时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反映了商品经济发展的要求。
思想文化
李贽对传统的儒家伦理道德进行了批判,认为“童心说”是人的本真状态,不应该被后天的教条所束缚。他提倡个性解放,反对“存天理,灭人欲”的禁欲主义。他的思想对后来的启蒙思想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李贽的思想虽然在当时被视为“异端”,但他的批判精神和独立思考的态度,对后世的思想解放运动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他的著作和思想至今仍被学术界所研究,具有重要的历史和文化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