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扶养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条款
遗赠扶养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条款
遗赠扶养协议作为一种特殊的遗产处理方式,在我国《民法典》中有明确的规定。本文将为您详细解读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规定,包括协议主体、权利义务、协议形式及生效条件等关键条款,并结合相关司法解释,帮助您全面了解这一法律制度。
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规定
有关遗赠抚养协议的法律法规之中所包含的关键条款共计以下几个方面:
协议主体:自然人有权利与其法定继承权范围之外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体签署遗赠抚养协议;
权利义务:遵照这个协议中约定的内容,抚养者或是组织需要履行对自然人生老病死的重大责任,同时他们也有资格获取遗赠财产;
协议形式:遗赠抚养协议必须以此种书面形式来加以确立并且自正式签订的那一刻起便开始产生效力;
生效条件:遗赠人和受遗赠人应当具有遗嘱能力、遗赠的财产亦应当属于合法遗产所有,同时受遗赠人还需处在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外。
以上这些条款的制定,主要是依据于我国国家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之规定,从根本上保证了遗赠抚养协议的合法性以及其存在的必要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条: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老伴是不是被扶养人
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之约定,夫妻彼此负有相互扶持与供养的法定责任。当婚姻关系中的其中一方由于失去劳动能力、罹患重大病疾或者无来源于生活的收入等原因无法达到当地居民的一般生活水准之际,其伴侣在立法层面具有对其实施供养的职责和权利。此种供养责任既包括在经济供给方面的支持,同时亦包含了对生活照顾方面的照料。在涉及到关于供养事宜的讨论中,婚姻中的伴侣无疑属于需抚养的对象类别之一。
被扶养人的条件有哪些规定
关于被扶养人的条件,其核心要素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年龄与劳动能力:此类人群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首先,必须为未满法定成年年龄之人;其次,即便是已经步入成人阶段,若失去劳动力或缺乏其他经济收入来源仍可视为被扶养人。在考虑成年被扶养人时,针对男性要求六十周岁以上,而女性则须达到五十五周岁方可给予支持。
法定扶养义务人状况:被扶养者可能尚未找到具有法定抚养义务的人员,亦或是虽然存在法定扶养义务人,但该义务人却缺乏提供实际扶养的能力。
近亲属关系:被扶养者通常为那类受到伤害的受害人应依法承担抚养义务的成年人近亲人士,例如父母、儿女等人。
以上各个条件依据不同来源的数据综合分析得出,从而保障对此类人群权益的全方位理解。值得一提的是,在特定案例中,被扶养人的条件可能因法律条款及具体案情的差异性而有所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