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倍工资的标准是怎样定的
双倍工资的标准是怎样定的
双倍工资是劳动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行为。本文将详细介绍双倍工资的标准、计算方法以及超出时效的应对策略,帮助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
双倍工资的标准是怎样定的
双倍工资的标准通常依据不同情形来确定:
一是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计算基数通常是劳动者当月的应得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例如,劳动者月工资5000元,用人单位未签合同期间,每月就应支付10000元。
二是违法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的双倍工资计算基数同样以劳动者正常应得工资为准。
需要注意的是,双倍工资的支付一般有一定的时效限制,劳动者应在法定时效内主张权利,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双倍工资超出时效该怎么办
双倍工资超出时效,可考虑以下应对办法:
一是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尽管超出时效可能在法律程序上存在一定障碍,但通过友好协商,向用人单位说明情况,表明自身诉求,用人单位有可能出于各种考虑,同意支付部分或全部双倍工资。
二是查看是否存在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形。例如在时效期间内曾向用人单位主张过权利,或者存在不可抗力等导致无法正常主张权利的情况。若有此类情形,可收集相关证据,如书面通知、邮件、聊天记录等,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说明,争取得到认可,恢复时效继续计算。
三是若协商不成且不存在时效中断、中止事由,虽然通过仲裁或诉讼要求双倍工资可能无法得到支持,但可关注其他合法权益是否受损,如是否存在未足额支付工资、未缴纳社保等问题,通过合法途径主张这些权益,以维护自身利益。
双倍工资差额计算基数
双倍工资差额的计算基数,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其一,若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若劳动合同对工资有明确约定,一般以该约定工资作为计算基数。
其二,若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按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确定。
其三,若集体合同也未约定或者没有集体合同的,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月工资收入确定。具体而言,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但不包括加班工资、福利、风险补偿等非常规性收入。
在计算时,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应剔除已发放的工资部分,双倍工资差额实际是对用人单位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一种惩罚性赔偿,已支付的工资需扣除。二是计算周期,一般是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若用人单位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不再支付双倍工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