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离婚要带什么证件去办理
厦门离婚要带什么证件去办理
在福建省厦门市办理离婚手续,若协议离婚,需携带双方户口簿、身份证正本,结婚证,达成共识且涵盖子女抚养权、财产分配、债务承担等内容的离婚协议书,以及两张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若诉讼离婚,要向当地法院递交起诉书和相关证据。离婚协议书要明确自愿离婚意愿及相关协商结果,办理登记时双方需亲自到场。
厦门离婚要带什么证件去办理
在福建省厦门市申请办理离婚手续,通常需要准备并携带以下文件资料:
- 双方当事人的户籍薄与个人身份证的正本
- 双方在婚姻期间所领取的结婚证书
- 一份详尽的离婚协议书,其中内容应涉及子女抚养权归属、共同财产分配以及债务承担等重要事宜,并且必须由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
- 两张尺寸为两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若选择以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则需要向当地法院递交起诉书和相关证据材料。在此特别提醒您,离婚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记载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以及对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债务处理等问题的协商结果。此外,办理离婚登记时,双方当事人均需亲自出席。
厦门离婚办理的手续在法律上有啥规定
在厦门,离婚办理手续分两种情况: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自申请离婚登记起,有30天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应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一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法院受理后会先进行调解,若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如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定情形,调解无效,法院通常会判决离婚。
厦门离婚办理流程有哪些法律规定
在厦门,离婚办理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有不同法律流程规定:
协议离婚:依据《民法典》,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提交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30天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一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法院受理后会先进行调解,若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常见认定感情破裂情形如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不服一审判决可在规定期限内上诉。
当探讨厦门离婚要带什么证件去办理时,其实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需关注。比如办理离婚时,证件的准备情况可能影响办理流程的顺利程度,要是证件不齐可能导致多次往返。而且除了证件,离婚协议书的撰写也很关键,要明确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