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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在孕期被辞退,公司是否应支付赔偿金及“三期”待遇?

创作时间: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女子在孕期被辞退,公司是否应支付赔偿金及“三期”待遇?

引用
网易
1.
https://www.163.com/dy/article/ITTD3HF4055652Q4.html

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以非过错性理由或经济性裁员为由解除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劳动合同。那么,如果公司在三期内辞退孕期女子,需要做出如何赔偿?

案情回顾

小丽在某房地产公司任职市场营销人员,2022年5月11日,公司以生产经营状况不佳为由将小丽辞退。不久后,小丽发现自己在被辞退前已经怀孕,于是在5月23日通过微信将孕检报告发送给公司工作人员,以证明其在公司发出辞退前就已怀孕,并称公司如果坚持将其辞退需赔偿其损失。

公司收到消息后,仍旧选择辞退小丽。由于和公司交涉无果,便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向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孕期、产期、哺乳期工资、以及社保、公积金待遇。2022年7月12日,仲裁委作出裁决,支持小丽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的请求,但对于其提出的“三期”工资等请求不予支持。

小丽不服该仲裁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

律师观点

刘亚峰律师观点

首先关于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支付赔偿金的问题。我国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都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及辞退。本案中,公司以经济效益不好为由将小丽辞退,虽然在发出辞退通知时并不知晓小丽已经怀孕,但小丽告知公司在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前其就已经怀孕,然而公司仍未撤销其辞退小丽的通知,该辞退行为明显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属违法解除,公司应当支付赔偿金。

其次,关于公司是否需要支付“三期”期间的工资以及社保、公积金待遇的问题。由于我国法律尚未对相关问题有明文规定,故对于该问题应进行综合考虑。相关法律规定不得辞退“三期”内女员工是对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如果用人单位在违法解除与“三期”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后,女职工若仅能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那么用人单位在辞退女职工与辞退其他普通职工的法律后果将并无任何区别,并不能起到对“三期”女职工特殊保护的作用。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于“三期”女职工而言,劳动合同解除后,“三期”女职工由于正处在生理的特殊时期,短期内丧失了劳动再就业能力,因此,用人单位应对此赔偿女职工的孕期及产期的损失,该损失属于补偿性质。也就是说,小丽被辞退时处于孕期,公司虽无需向其支付“三期”内的工资、社保及公积金待遇,但应在一定程度上补偿小丽因此造成的损失。

最终,法院判决公司辞退小丽的行为违法,应向小丽支付经核定为5033.33元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另外,酌定公司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补偿小丽在孕期及哺乳期的损失,经核定为2663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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