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自然如果跨不过这个门槛,就真没戏了!
国自然如果跨不过这个门槛,就真没戏了!
在国家自然人才基金的申请过程中,年龄限制经常成为争议的焦点。值得注意的是,这种限制更多是针对申请人学术论文的年龄,而非其实际年龄。
众所周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如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和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在评审论文成果时,通常要求申请人提交最近五年内发表的论文作为主要参考依据。这就意味着,超过五年的论文将不再被视为具有参考价值,成为评审中的重要标准之一。
人才基金申请的评审主要依据是学者的论文成果,对于一些具有丰富学术经验的优秀学者来说,“论文年龄”限制无疑是一个巨大挑战。即使过去发表的论文质量不错,但由于超过了5年的时间限制,可能会失去竞争力。
那么,申请者如何应对论文年龄的限制呢?
关键在于要不断保持论文产出的新颖性和活跃性。一方面,需要努力完成最新的研究成果,以确保在申请时有足够的“新鲜血液”可供参考;另一方面,还应该注意梳理和整理过去的研究成果,努力将其与最新的研究进展有机结合,提升5篇代表作论文的整体质量,形成一个完整的“故事线”。
此外,申请者可以在个人简历中强调最近的学术成就,包括各种客观评价、获奖情况以及参与的项目等,以弥补论文“年龄”的不足。只有充分利用这些有利条件,申请者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赢得人才基金的青睐。
综上所述,人才基金的年龄限制主要是针对学术论文的年龄。申请者需要根据形势变化灵活应对,采取多种策略,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方能在这场竞争中取得最终胜利。
因此,在选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代表作时,建议如下:
- 首先,需考虑作者的排序,优先选择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的论文;
- 其次,要考虑期刊的质量,以中科院一、二区的文章为首选,其次是中文核心期刊,再次是中科院三、四区的论文;
- 第三,要考虑论文的发表时间,优先选取近3-5年的论文(尤其对于人才类项目,其中5篇代表作必须是近5年的,同时可以再列出不受时间限制的10篇);
- 最后,要考虑论文与项目相关性,优先选择与项目较相关的论文。
具体而言,代表作遴选方案如下:
对于青年、面上、地区等项目申请人来说:
要求中只提到:列出所有作者的署名,并确保不更改作者(包括发明人或完成者等)的排序。
在填写代表性论文时,应根据其真实发表情况如实列出所有作者的署名,并不再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代表性研究成果和学术奖励情况:请在“申请书详情”界面中打开“人员信息”—“代表性成果”卡片,查看相应的全文。这些成果包括论文和专著,总共不超过5项。
并没有提到论文的发表时间。那么,是否可以包括十年或二十年前的成果呢?根据我们的观点和经验,如果这篇十年或二十年前的文章对项目非常重要,并且在该方面是独特的,而其他成果都比较新颖,添加进去也未尝不可。然而,如果有三四篇都是五年、十年,甚至20年前的成果,那就不太理想了!
对于人才项目(优青。海外优青、杰青等)来说
要求不仅强调如实列出所有作者的署名,不得篡改作者(包括发明人或完成者等)的排序。在填写代表性论文时,应根据其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列出所有作者的署名,不得篡改作者(包括发明人或完成者等)的排序,不再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一、近五年内发表的代表性论著:请在“申请书详情”界面-点开“人员信息”-“代表性成果”卡片查看相应的全文。这包括论文和专著,总共不超过5项。
二、已发表的其他论著:包括论文和专著,总共不超过10项。其中,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和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应提供近五年内发表的其他论著;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包括港澳)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提供的其他论著则没有发表时间限制。
论文要分为两类:一是近五年内发表的代表性论著;二是已发表的其他论著(不超过10篇,且无时间限制)。对于创新研究群体和基础科学中心项目,15篇论文都必须是近五年内发表(大多数人可能不会申请这两类项目)。
对于代表作的选择(以青年/面上为例),五篇代表作不再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那么如何选择呢?
根据我们的经验,选择代表作时的建议如下:
- 优先考虑选择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并确保其与项目直接相关;
- 其次考虑选择略有关联但仍具一定相关性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尤其是具有高影响力的论文;
- 接着可以考虑选择共同第一作者或共同通讯作者,并确保其与项目直接相关;
- 最后考虑选择略有关联但仍具一定相关性的共同第一作者或共同通讯作者,尤其是高影响力的论文
最后,如果仍未凑齐五篇代表作,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例如,如果您申请青年项目,共有三篇文章,其中两篇为SCI论文,一篇为中文论文,那么就只需列出这三篇。不必强求凑够五篇,也无需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