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之际历史评价标准的突破
明清之际历史评价标准的突破
明清之际,随着对现实弊政乃至封建君主专制制度本身的反思,历史评价标准发生了重大突破。李贽、顾炎武、黄宗羲、王夫之等思想家先后提出了一系列新的历史评价原则,突破了宋、元、明时期的理学化评价标准,极大地丰富了中国古代史学理论的内涵。
明末三先生:王夫之、顾炎武、黄宗羲
强调历史评价标准的相对性
明清之际的思想家们突破了前代用一成不变的"天理"标准评价历史的局限,提出了一系列新的历史评价原则。李贽是晚明最具历史批判意识的史家,他坚决反对以道德义理作为评价历史上是非善恶的标准,确立了以历史发展中具体的实际功效评价历史的标准。他认为"天理"并非评价历史的唯一标准,而是应该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历史事件的是非善恶。
李贽在给友人的信中说:"自古至今多少冤屈,谁与辨雪!故读史时真如与百千万人作对敌。"他认为历史评价应该具有相对性,不能一概而论。他提出"颠倒千万世之是非"而决于"一人之是非"的撰述历史与评价历史的思想,形成鲜明的历史评价标准。这种观点在当时具有重要的启蒙意义和方法论价值。
吕坤也认为:"道者,天下古今公共之理,人人都有分底。道不自私,圣人不私道,而儒者每私之,曰‘圣人之道’。"他有感于朱熹《通鉴纲目》被奉为圭臬的僵化风气,撰《纲目是正》,指摘这部被统治者奉为圭臬的史著谬误,自觉弥补世俗评价标准的缺陷。他直言说道:"我只是我!"这种强调是非评判标准出自主体,一切圣人既定的尺度都应该推翻的精神,成为其突破前人历史评价标准的理论基础。
从"公欲"到"私欲"的转变
明清之际的史家不再以儒家纲常伦理和忠孝节义作为历史人物评价标准,而是强调全社会的公欲,否定封建君主一己之私欲;反对封建专制主义的"私天下",要求分权共治的"公天下",形成与宋明理学标准相对立的以"人欲"和"事功"为标准评价历史的思潮。
李贽明确说:"夫私者,人之心也。人必有私,而后其心乃见;若无私,则无心矣。"他认为个人私欲是人性的一部分,不应该被完全否定。吕坤进一步提出:"天之生民,非为君也,天之立君,以为民也,奈何以我病百姓?"这种观点在当时具有重要的启蒙意义。
顾炎武指出:"自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而人之有私,固情之所不能免也。……合天下之私以成天下之公,此所以为王政也。"他认为封建专制体制关系到国家治乱兴衰的关键问题,对此非常重视,深入探究利弊。他严厉批评八股取士制度说:"愚以为八股之害等于焚书,而败坏人材有甚于咸阳之郊所坑者,但四百六十余人也。"
黄宗羲通过考察历代君民关系、君臣关系、中央政制、封建议政等问题,形成反对封建专制制度的明确思想。他指出:"古者以天下为主,君为客,凡君之所毕世而经营者,为天下也。今也以君为主,天下为客,凡天下之无地而得安宁者,为君也。"黄宗羲肯定了个人私欲的合理性,这是对理学家"存天理,灭人欲"历史评价标准的反驳。
王夫之的历史评价方法论
王夫之对封建专制主义的批判,包含着丰富的历史评价标准和原则,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历史评价方法论。他指出:"以天下论者,必循天下之大公。天下……非一姓之私也。"这种"大公"并非抽象的空洞说教,而是建立在肯定人人有欲的认识基础上的思想。
王夫之评价历史,并不沿袭陈规旧说,而是提出一套主客观相结合的评价原则,通过"因时"、"度势"、"察心"、"穷效"等一系列方法,达到对历史人物的正确评价。他在《读通鉴论》中指出:"天下有大公至正之是非焉,匹夫匹妇之与知,圣人莫能违也。……故编中于大美大恶,昭然耳目,前有定论者,皆略而不赘。推其所以然之由,辨其不尽然之实,均于善而醇疵分,均于恶而轻重别,因其时,度其势,察其心,穷其效,所由与胡致堂诸子之有以异也。"
王夫之表明自己评价历史与宋明驰骋议论的区别,就在于突出结合历史的时势。他的历史评价标准区别于他人和高出于他人之处,就是要求评价历史时必须审时度势,既要了解历史人物的主观动机,又要看到他们对历史所起的客观效果,达到主客观的统一。王夫之进一步指出:"引而伸之,是以有论;浚而求之,是以有论;博而证之,是以有论;协而一之,是以有论;心得而可以资人之通,是以有论。道无方,以位物于有方;道无体,以成事之有体。鉴之者明,通之也广,资之也深,人自取之,而治身治世,肆应而不穷。抑岂曰此所论者立一成之侀,而终古不易也哉!"
这就是说,史家所发的史论,是以史实为根据,可以供读史者取资借鉴,提高自身的素养。然而历史评价标准只是供人借鉴历史的分析方法,并没有固定不变的框架。因此,王夫之认为历史评价必须结合客观时势,坚持"理"与"势"统一的论史方法。他依据这一原则和标准,在《读通鉴论》中,评论了上至三代、下至明朝的许多历史人物,影响极为深远。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晚明至清初史家关于历史是非评价的新贡献,在于扭转和超越宋明理学过分渲染道德动机的泛道德评价标准,弥补和强调以事功效果为标准对历史进行价值判断。从这个意义上说,其评价标准在思想理论方面具有启蒙意义,在方法论方面具有历史哲学价值,代表了宋、元、明以来反理学思想的最高成就,大大地深化了历史评价理论和方法论。
(节选自罗炳良:《17世纪中国史学理论的新成就》,文章原载《史学理论与史学史学刊》,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