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年龄门槛”挡住人才
别让“年龄门槛”挡住人才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促进充分就业、提高就业质量,坚决纠正各类就业歧视。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在调研中发现:当前,我国就业市场年龄歧视普遍,特别是35岁限制入职现象严重影响了青年人就业,导致人才资源浪费和就业结构性矛盾。全国人大代表郑功成建议,废除 35 岁就业门槛,创造没有年龄歧视的就业市场,修改相关法律,明确反就业歧视的法律规制。全国政协委员张凯丽也认为,35岁是干事的年纪,不应成为就业 “歧视” 的年龄。
现在,本科生毕业年纪一般在22、23岁,研究生则在26、27岁。走上工作岗位不到十年,还没在职场上站稳脚跟,就要面临 “35岁瓶颈期”。这种怪象除了传播职场焦虑情绪,对个人和用人单位都没有好处。
现在的企业,对人才素质、技能要求越来越高,如果再单纯依据年龄来划定招聘界限,无疑是一种短视行为。
就劳动者而言, 35 岁左右正处于职业生涯的黄金阶段,拥有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成熟的思维模式,却因年龄限制被束缚在原地,无法在更广阔的平台上施展拳脚。
早在改革开放初期,企业就认识到人才的重要性,得出“重能力不重学历”的选才结论。然而,四十多年过去了,35岁却成了一道门槛。一边是企业求才不得,另一边则是人才被年龄所束缚,这难道不是劳动资源的巨大浪费吗?而且这种年龄限制行为还涉嫌违反劳动法、就业促进法中明确规定的 “平等就业” 原则,已然构成了事实上的就业歧视。人民日报就建议“主管部门清理带有年龄歧视的政策文件,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更加鲜明地反对就业年龄歧视;建立和畅通劳动者申诉途径,督促用人单位纠正无正当理由的年龄限制。用人单位也应该以更加精细化的态度,设立人才评价机制和岗位招聘标准,看能力看作为。年龄应成为经验的注解,而非劳动者能力的枷锁”。
无论是35岁、还是40岁,年龄都不应该成为劳动者的求职门槛。唯才是举,就是要破除年龄、地域、学历的限制,只要能力符合岗位要求,任何劳动者都应平等地获得竞争机会。只有这样,才能推动我们的社会朝着更加公平公正的方向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