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保个人账户的钱能全部提取出来吗?
南京医保个人账户的钱能全部提取出来吗?
失业或医保断缴期间,医保账户里的钱能否取出?这是许多人都关心的问题。本文将详细解读南京医保政策,包括医保断缴的影响、补缴规定以及个人账户余额的使用方式,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运用医保权益。
医保账户断缴是什么?
从人员的参保状态和缴费状态来进行分类,医保断缴主要有以下两种体现方式:
- 医疗保险关系中断,即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灵活就业人员由于个人意愿中止医疗保险关系;
- 正常参加医疗保险状态下,因各种因素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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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断缴会产生什么影响?
无论是上述哪种方式的医保断缴,次月起将无法享受医保统筹待遇,中断不超过3个月(含),按时足额补缴的,断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申请零星报销。所以有就医需求的朋友,尽量保证医保不断缴哦。
如何查询是否存在断缴情况?
- 通过“南京医保”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医疗保险查询或证明打印中查看;
- 通过“我的南京”APP——医疗保险查询或证明打印中查看;
- 通过“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网上办事——个人登录——人员权益记录——个人参保缴费证明打印中查看。
以“我的南京”APP为例:
点击“我的”——“医保查询”;
选择“职工医疗保险”即可查看自己的医保缴纳情况。
职工医保关系中断后,个人账户不会清零
医疗保险关系中断不会改变个人账户原有余额。个人账户中的剩余资金仍然可以使用,但不享受医保统筹待遇。大家也不用担心账户的钱会没用,如果想要继续享受医保统筹待遇,是可以补缴的。
职工医保断缴后,可以补缴吗?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因跨统筹地区、在不同用人单位流动就业,导致参保关系变动有中断缴费的,或未按时足额缴费的,按以下情形处理:
- 中断时间不超过3个月(含),并按时足额补缴医疗保险费的,视作连续参保,参保缴费年限连续累计计算,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 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足额补缴中断期间医疗保险费的,自补缴到账次日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中断缴费期间的个人账户予以补划,补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 灵活就业人员超过3个月未足额缴费,再重新参保缴费的,设置2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待遇享受等待期满后按规定享受职工医保待遇,补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可以一次性支取个人医保账户余额吗?
如果是因为工作调动,申请人已在外市参保,可以申请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手续,将申请人在南京市的医保年限以及个账余额转移至现参保地。所以这种情况下不允许提取,可以办理医保转移。
特殊情况可以提取医保账户余额。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中第十九条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出国定居、死亡,参保关系终止的,本人、继承人可以申请一次性支取个人账户余额。
医保个人账户是医保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原则上不提取现金,禁止用于医疗保障以外的其他消费支出。医保个人账户仅在既无法转移也无法使用的情况下(如出国定居等),才能提取医保个人账户资金。
个人账户的家庭共济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是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内的资金可供家庭成员共济使用。具体包括:
- 可用于参保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
- 可共济给参加我省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父母、子女在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内使用;
- 可用于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父母、子女购买政府引导支持的商业健康补充医疗保险。
家庭共济办理流程:打开苏服办APP、支付宝小程序,在首页搜索“家庭共济”,通过人脸识别验证后进入服务。点击账户绑定,按要求填写共济授权人信息、共济使用人信息,进入下一步,按要求填写信息即可。点击授权记录,可查询账号绑定的共济人,并支持解除绑定。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还可以支付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等的费用,真是相当实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