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学院发布更名大学公示,已达标拟更名为赤峰大学
赤峰学院发布更名大学公示,已达标拟更名为赤峰大学
近日,赤峰学院发布公示,就“更名为赤峰大学”事项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明确,赤峰学院主要办学指标已达到教育部相关要求,拟更名为赤峰大学。
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就赤峰学院更名为赤峰大学事项公示如下。
拟决策事项概况
决策事项名称:赤峰学院更名为赤峰大学事项
决策事项概况:赤峰学院是内蒙古自治区和赤峰市两级人民政府“共建共管、以市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也是赤峰市唯一一所本科院校。赤峰学院办学定位及发展方向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产业发展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主要办学指标已达到《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通知》(教发〔2006〕18号)的基本要求,拟更名为赤峰大学。
拟决策事项可能存在的影响
本事项实施可能存在拟决策主体、内容、程序是否合法,能否为本地经济发展、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教育水平等产生有利效应,是否合乎情理和常规,是否与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人文风俗习惯、群众生活需求相适应,是否兼顾了本地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等影响因素。
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方式及期限
- 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
意见征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赤峰学院更名为赤峰大学事项的意见和建议;对事项实施可能在社会经济、高等教育、资源配置、社会保障、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办学层次、管理运行等方面产生影响的意见和建议;以及事项实施可能带来的其他影响的意见、建议及风险防范化解措施。
- 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及评估主体联系,发表对拟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 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5天。
评估主体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 评估主体:赤峰学院
联系人:霍志会
邮箱:bgs@cfxy.edu.cn
-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北京玉龙天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赤峰分公司
联系人:刘德馨
邮箱:yltx55@163.com
特此公示。
赤峰学院
2024年12月18日
赤峰学院是赤峰市唯一的本科院校,其更名大学一事,极受当地重视。
2019年,赤峰学院提出“三步走”发展战略:赤峰学院提出“三步走”发展战略:到学校升本25周年(2028年)时,全面突破国家关于大学设置的主要指标,更名为赤峰大学。
2022年11月,赤峰市副市长在出席赤峰学院举行的一重要会议时,就曾明确:赤峰学院作为赤峰市高等教育的领头雁,实现了从专科到本科再到研究生培养的重大突破。在赤峰学院基础上创建赤峰大学,已列入赤峰市“十四五”规划,赤峰市将举全市之力支持赤峰学院建设。
2023年2月,赤峰市长王旺盛到赤峰学院调研赤峰大学创建工作,要求市有关部门要全力支持赤峰学院建设发展,合力推动学校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赤峰学院位于内蒙古赤峰市,是内蒙古和赤峰市两级人民政府“共建共管、以市为主”的公办本科。创办于1957年,时为赤峰师范学校;2003年更名为赤峰学院,升格为本科院校;2018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同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学校占地面积1135亩,设25个二级学院和3个附属单位(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附属中学)。拥有56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一流本科专业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自治区一流本科专业14个、一本招生专业4个(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检验技术、蒙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