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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换届周期及职责解析

创作时间: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业主委员会换届周期及职责解析

引用
1
来源
1.
https://m.jiwu.com/baike/150189.html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小区都设有业主委员会,其在物业管理中起到重要作用。根据住建部的政策性文件,业主委员会的任期一般为五年以内,具体年限由业主大会在《议事规则》中约定,但可以连选连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

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条件有三种情况: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小区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入住率超过30%;小区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成立程序由五名以上业主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并由居委会交筹备组,筹备小组组织业主自荐,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召开大会,记录选票并审议表决章程、管理规约,点票并宣布结果。

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

业主委员会是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的民间性组织,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运作。业主委员会的权力基础是对物业的所有权,它对该物业有关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决定权。

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包括召集业主大会会议、修订业主公约和业主委员会章程、代表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审议年度管理工作计划和年度费用预算、监督公共建设和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等。业主委员会的义务包括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决议、贯彻执行物业管理及其他相关法律、政策规定、接受政府行政管理机构的监督指导等。

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自治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小区物业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根据规定,一般每3年或5年进行一次换届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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