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对方有配偶仍与其同居,会追究其法律责任吗?
明知对方有配偶仍与其同居,会追究其法律责任吗?
在当今社会,婚外情和同居现象屡见不鲜。那么,如果明知对方有配偶仍与其同居,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本文将从法律角度为您详细解析这一问题。
明知对方有配偶仍与其同居的法律责任
明知对方有配偶仍与其同居,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具体情况需分不同层面来看:
从民事层面讲,这种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侵害了无过错方配偶的合法权益。在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有权据此要求损害赔偿,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在财产分割等方面对无过错方予以适当照顾。
从刑事层面讲,如果双方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则可能构成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此处的“结婚”不仅包括登记结婚,也包括事实上形成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情形。一旦构成重婚罪,将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是否构成重婚罪,司法实践中会综合各种证据进行严格认定,并非只要存在同居行为就必然构成此罪。
法律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规定
在我国法律中,对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明确规定。
从民事方面来看,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属于婚姻关系中的过错行为。在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以弥补因对方过错行为所遭受的损失。同时,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
从刑事方面而言,如果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则可能构成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犯重婚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另外,在道德层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违背公序良俗,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这种行为不仅破坏了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也对社会的公序良俗造成不良影响。
同居六年能否构成夫妻关系
同居六年并不构成夫妻关系。在我国,夫妻关系的成立以婚姻登记为法定要件。
从法律层面来看,只有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完成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后,双方才确立夫妻关系,受到法律的全面保护。同居关系与夫妻关系有着本质区别,同居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像夫妻关系那样有明确、全面的法律规定。
虽然同居六年时间较长,但在未办理结婚设登记的情况下,双方不具有夫妻之间的法定权利和义务。例如,在财产分割方面,同居期间的财产处理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规则不同;在继承问题上,同居一方一般不享有对另一方财产的法定继承权等。
因此,若想确立夫妻关系,男女双方应按照法律规定,及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