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普法专题:夫妻间债务的认定
“婚姻家庭”普法专题:夫妻间债务的认定
在婚姻生活中,债务问题往往是最容易引发纠纷的领域之一。特别是在夫妻一方对外借款时,另一方是否需要承担偿还责任?本文将通过具体案例,结合《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为您详细解析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认定标准,以及如何避免承担不知情的夫妻债务。
绿春县人民法院案例引入
老王的皮鞋厂遭遇了经营问题,为资金周转,他以个人名义,向刘某借款30万元。可当还款期到来时,老王却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拖延还款。一气之下,刘某把老王夫妇一并告上法庭,要求偿还本金以及利息。老王妻子不服,认为钱款以老王的名义借入,自己无需承担这笔债务。对此,法院应如何审理?
自古以来,“父债子偿,夫债妻还”的观念似乎已深入人心。但当夫妻一方欠了钱时,另一方是否真的负有偿还责任呢?本期,就让我们继续来学习《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第三章,了解夫妻间债务的那些事儿!
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履行法定扶养义务、必要的交往应酬,因共同生产经营活动等所负之债,以及为抚育子女、赡养老人,夫妻双方同意而资助亲朋所负债务。
以下的三种情形债务将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1.基于共同意思表示作出的举债行为;
(1)夫妻双方以明示或默示行为作出共同举债的意思表示(例如,夫妻一方对外借款,接受款项打入其配偶账户并且该账户由其配偶掌握;例如,夫妻一方对外借款,配偶在场且没有反对等情形),由此形成的债务当然应属夫妻共债。
(2)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日常家事代理权产生之债,指的是夫妻一方在日常家庭事务范围内,与第三方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视为依夫妻双方的意思表示所为的民事法律行为,另一方也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
2.以家庭共同利益为导向的举债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二款明确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债。例如,夫妻一方举债,但资金用于夫妻双方共同从事的工商业或共同投资;夫妻一方举债,用于举债人单方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但配偶一方分享经营收益等情形。
3.夫妻一方对外所负侵权之债;
夫妻一方对外所负侵权之债的基础性活动属于利益家庭活动或者产生侵权之债的基础性活动虽不属于利益家庭活动,但收益归家庭享有,家庭在受益的范围内承担责任。例如,夫妻一方在上班途中因为交通事故导致他人受到侵权损害,由此形成的债务应属夫妻共债。
什么是夫妻个人债务?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由夫妻一方自行承担的债务,与家庭或共同财产无关。例如:
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了与其没有抚养关系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集资金用于生产经营,而所获得的收益,又没有用于家庭生活所负的债务;
因为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所负的债务。
......
以案释法
案例一:崔小花和马小中系夫妻关系。崔小花系家庭主妇,马小中主要从事民间借贷赚取利息差的生意,其所得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马小中分两次向杨小义借款共计1900万,并将该款项转接给田小旺用于赚取利息。在马小中无力清偿到期借款,杨小义将马小中和崔小花夫妻二人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马小中虽是以个人名义借贷了超出日常开支所需的债务,案涉借款仅系马小中一方赚取利差的投资经营行为,但该投资行为所产生的利息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故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偿还,崔小花有义务偿还借款。
如何避免承担不知情的夫妻债务?
生活中可能还存在这样的情形,夫妻一方为满足个人的借款目的,采取欺骗的方式骗取配偶共同举债的意思表示,以缓解个人的还款压力,甚至将债务直接抛给毫不知情的配偶承担。对此,可从以下途径予以应对:
1.避免在债务协议书上签字或签署空白的文件;
2.尽量避免直接参与配偶公司的经营或挂名配偶公司;
3.避免财产混同,且尽量明示披露;
4.订立离婚协议时,明确夫妻共同债务以及承担主体;
5.积极举证债务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
......
结语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债务出现纠纷大都是因为是夫妻二人缺乏沟通。夫妻间相处不仅要相敬如宾,更要互通有无。夫妻双方对家事都有知情权,应该积极发表意见并倾听对方意见。只有通过坦诚对话,夫妻间才能减少不必要的纠纷,才能真正构建和谐美好的家庭环境。
法条索引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解释(一) 第三十四条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