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事故后未及时报案,保险公司能拒赔吗?
发生事故后未及时报案,保险公司能拒赔吗?
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是保障保险公司正常查勘事故现场、准确定损的重要环节。一起因交通事故未及时报案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案例,揭示了保险法中关于及时通知保险事故的重要性的规定。
2024年1月4日,陆某向保险公司报案称其车辆在出地下车库时发生碰撞事故,申请理赔。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迅速安排勘察员前往现场。然而,经过现场勘查,保险公司对事故的真实性产生了怀疑,认为现场痕迹与陆某的描述存在出入。于是,陆某提供了事发时地下车库的监控视频作为证据。
监控视频显示,陆某的车辆在驶出地下车库出口时,右前侧确实撞上了出口拐角处,车辆随后倒了一下并驶离现场。然而,保险公司对这起事故的理赔申请提出了质疑,双方因此产生了纠纷。
法院审理与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案涉车辆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但陆某提供的监控视频引发了多个疑点:
陆某的车辆配备了雷达,车辆发生碰撞时,雷达会长响提示,但驾驶员在碰擦后未下车查看,与常理不符。且通过该视频无法辨别事发时驾驶员的具体信息,是否存在酒驾、醉驾、有无相应驾驶资质的情形;
监控视频显示可能发生碰擦部位在右前侧车头部位,陆某主张的损失除了右前侧车头部位,还包括右侧车门部位,该主张与监控视频显示的事实显然不一致;
该监控视频缺少具体日期,这就意味着无法通过视频确认出险时间以及事故相关情况,如此一来,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均难以确定。
基于以上疑点,法院认为陆某未能充分证明其已尽到出险通知义务。保险公司提出的抗辩免赔理由有着充分的事实依据和法律支撑。根据《保险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法院最终驳回了陆某的诉讼请求。
法律提醒
《保险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法官提醒广大车主,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一定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这是保障保险公司正常查勘事故现场、准确定损的权利。如遇到人身严重受伤或失去意识、通讯中断或环境限制、第三方阻碍或责任不清等特殊情况无法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的,也应当在紧急情形消失后及时告知,并做好相关证据的保存工作,比如第一时间拍照录像留存现场及损失部位、行车记录仪记录,或通过报警获取周边监控设施录像资料等证据,避免因证据缺失而承担不利后果。
来源: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