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南京条约》
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南京条约》
《南京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它的签订标志着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本文将从贸易逆差与鸦片走私、禁烟运动、鸦片战争爆发、英军扩大侵略、条约签订以及丧失主权等多个方面,详细阐述这一历史事件的来龙去脉及其深远影响。
《南京条约》,又称“万年和约”“白门条约”“江宁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该约于1842年8月29日,由清廷代表耆英、伊里布、牛鉴与英国代表璞鼎查在停泊于南京下关江面的英舰皋华丽号上签订,标志着第一次鸦片战争的结束。
贸易逆差与鸦片走私
19世纪上半叶,英国等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工业革命后生产力大增,急需开拓海外市场。而中国自然经济占主导,在中英贸易中英国处于逆差地位。为扭转局面,英国向中国大量走私鸦片,导致中国白银外流,国库空虚,民众身心健康受损。
禁烟运动
鸦片的危害引起清政府重视,林则徐领导了虎门销烟,这一正义行动沉重打击了英国鸦片贸易,成为英国发动战争的借口。
鸦片战争爆发
1840年6月,英国舰队开到广东海面,进行挑衅,鸦片战争爆发。英军北上,进攻厦门、定海,直逼天津大沽口。清政府派琦善与英军谈判,将林则徐撤职查办。
英军扩大侵略
1841年初,英军强占香港岛,随后又进攻虎门、广州等地。1842年,英军进犯长江门户吴淞,接着溯江而上,攻占镇江,8月到达南京下关江面。清政府在军事上节节败退,无力抵抗。
签订《南京条约》
1842年8月,清政府被迫与英国签订《南京条约》。主要内容包括:割香港岛给英国;赔款2100万银元;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英商进出口货物应纳税款,必须经过双方协议。随后,1843年,英国又强迫清政府签订《虎门条约》,英国获得了领事裁判权、片面最惠国待遇和在通商口岸租地建房的权利。1844年,美国、法国分别强迫清政府签订《望厦条约》和《黄埔条约》,扩大了侵略权益。
丧失主权
在《南京条约》及其附约中,英国人相继取得了协定关税、领事裁判权、划定租界、片面的最惠国待遇(利益均沾)、军舰停泊口岸等特权。这些条约损害中国领土主权、关税主权、贸易主权、司法主权达百年之久,也便利了资本主义列强的进一步对华侵略。其中,协定关税、领事裁判权和片面地最惠国待遇更被认为是“束缚半殖民地国家的三条重要链锁”,而对中国来说,它们都是由《南京条约》及其附约首先确定下来的。
事件影响
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主权和领土完整遭到破坏,清政府开始逐渐成为列强统治中国的工具。自然经济开始解体,中国被迫卷入资本主义世界市场,成为列强的商品倾销市场和原料产地。一些有识之士开始开眼看世界,向西方学习的新思潮萌发,对传统的封建思想文化产生了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