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彩礼”的这些事 | 让“彩礼”合乎“礼”,让婚姻成为“福”
关于“彩礼”的这些事 | 让“彩礼”合乎“礼”,让婚姻成为“福”
彩礼作为我国婚嫁领域的传统习俗,近年来却出现了诸多问题。一些地方彩礼数额持续走高,甚至出现了"先谈彩礼、再谈感情"的陋习,这不仅助长了不良风气,还加剧了适婚青年的婚育焦虑。面对这一现象,福泉市人民法院采取了哪些措施?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彩礼作为我国婚嫁领域的传统习俗,有着深厚的社会文化基础,蕴含着两个家庭对“宜其室家”的美好愿景。《礼记.昏礼》上载:“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是以昏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皆主人筵几于庙,而拜迎于门外,入,揖让而升,听命于庙,所以敬慎重正昏礼也”。“彩礼”更多蕴含的是一种文化传承,一种情感表达,一种对新人缔结婚姻的美好祝福与承诺,而非居于婚姻关系的一种经济交换。
“彩礼”归根结底是“礼”,然而近年来彩礼数额持续走高,部分地区对婚娶行为明码标价,乃至出现“先谈彩礼、再谈感情”的陋习,无形助长了少数地方“讲排场”“比阔气”的不良风气;有些人将彩礼视为衡量恋爱关系和家庭生活的“筹码”,进而导致因彩礼引发的婚姻家庭纠纷日益增多,对适婚青年来说,居高不下的彩礼进一步加剧了婚育焦虑。
为进一步推动移风易俗,弘扬守护社会文明新风尚,形成抵制高价彩礼的良好氛围。近日,福泉市人民法院马场坪人民法庭联动辖区司法所,在春耕农忙之际,通过集中宣讲、入户宣传、田间走访、案例讲解、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抵制高价彩礼,弘扬文明风尚”系列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本次宣讲活动让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树立了移风易俗的新婚嫁观,促推因彩礼引发的婚恋家庭纠纷内化分流。
深入少数民族聚居村寨进行集中宣讲
开展入户宣传
开展田间走访宣讲
让“彩礼”合乎“礼”,让婚姻成为“福”。福泉法院将持续深入开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宣讲活动,以行动为爱减负,以行动助推“三治”融合,以行动强化源头解纷,唤回彩礼的“礼仪”内核,营造婚事新办的社会风尚,让新人在步入婚姻殿堂时,少一份被动局促,多一分自在从容。
本文原文来自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