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妾室的地位如何?她們與正室的待遇有何區別?
古代妾室的地位如何?她們與正室的待遇有何區別?
在古代中国,一夫一妻多妾制是普遍存在的婚姻制度。这种制度下,正室与妾室的地位天差地别,从迎娶、社会地位、家庭地位到继承权等方面都有严格的区分。本文将从多个维度探讨古代妾室的真实处境。
迎娶之别:正妻如礼,妾室如货
古代娶妻极为讲究,不仅要求门当户对,还必须经过三媒六证的正式程序。而纳妾则不同,《礼记》中明确记载“妾合买者,以其贱同公物也”,将妾室等同于可以买卖的物品。
无论是娶妻还是买妾,都需要付出彩礼,但称呼不同:娶妻时称为“聘礼”,纳妾时则称为“买妾之资”。妾室的婚礼也远不如正妻隆重,有的甚至仅用一顶小轿抬进家门就算完事。
唐宋时期,甚至出现过交换妾室的风气。苏东坡被贬时,曾将数名妾室全部赠出,其中两人已怀有身孕。晚清时期,赠送美妾更是成为官员结交上司的常见手段。
明清时期,还出现了专门培养、训练和买卖妾室的产业链,其中最著名的就是“扬州瘦马”。明代王士性在《广志绎》中记载:“扬州人有以专养处女卖人作妾为业者,俗称为‘养瘦马’。”
社会地位:妾室几乎不受法律保护
妾室的社会地位在唐宋时期被正式纳入法律条文。《唐律疏议》明确规定“妾乃贱流”、“妾通买卖”。妾室作为家庭私有财产,几乎只有半自由人的地位,可以被随意处置。如果妾室被杀害,按照《唐律》和《宋律》的规定,凶手只需被处以流刑。
到了明清时期,这种差别更加明显。《大明律》和《大清律例》规定,如果丈夫伤害或打死正妻,要判处绞刑;但如果打死的是妾室,顶多判杖刑一百,外加三年流放。如果男子有权势,刑罚还可以大大减轻。
家庭地位:妾室是正妻的仆从
在影视剧中,我们常看到妾室斗败正室从而上位的情节,但在古代这是不可能的。《唐律疏议》明确规定,“以妾及客女为妻,徒一年半”,将妾提升为妻是要被判刑的。
正妻拥有绝对地位,与丈夫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和仆从,而妾室只是正妻的仆从。妾室不能入家谱,就算生有子嗣,也只能被记录为“侧室某氏出”。正妻有娘家作为后盾,而妾室一旦被买回家,就断绝了与娘家的联系,完全处于无依无靠的状态。
在家族范围内,妾室的地位更低。家族祭祀等重大事务无权参与,即使生育子嗣,也只能称呼生母为“姨娘”,而称呼正妻为“嫡母”。
继承地位:庶子只能继承财产
在继承关系中,正妻所生的孩子被称为“嫡子”,妾室所生的孩子被称为“庶子”。嫡子的继承顺位要远高于庶子,只有在没有嫡子的情况下,庶子才有继承权。受宗法制影响,家庭地位只能由嫡子继承,庶子根本无权参与竞争。
不过,在财产继承方面相对公平。《唐律疏议·户婚律》规定“诸硬分田宅及财物者,兄弟均分”,《户令》也规定“(父亲死后,财物)诸子均分”,《大明令·户令》也规定“(遗产)不问妻、妾、婢生,止依子数均分”,也就是说,在财产继承方面不分嫡庶,大家平分。
结语
综上所述,古代正妻的地位远远高于妾室,二者不可同日而语。不过,凡事皆有两面,如果丈夫犯了十恶不赦的大罪而被判诛灭九族,妻子的娘家也会受到牵连,但妾由于与娘家已经断绝关系,因而不会受到牵连,这恐怕是为数不多的好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