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假期铁路出行指南:这些物品禁止携带乘车
清明假期铁路出行指南:这些物品禁止携带乘车
清明假期期间,铁路旅客出行高峰持续至4月7日。为确保旅途安全,国家铁路局、公安部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以下是一些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的物品清单,以及相关注意事项。
禁止携带的物品
枪支、子弹类(含主要零部件),弹药、炸药、雷管等爆破器材,烟花、鞭炮等爆炸物品类,管制刀具等管制器具,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等易燃易爆物品,氰化物、杀虫剂、除草剂等毒害品,硫酸、盐酸、有液蓄电池等腐蚀性物品,以及放射性物品、感染性物质等共十类物品禁止托运和随身携带。
有条件携带的物品
刀刃长度超过60毫米的菜刀、水果刀等日用刀具,手术刀、刨刀等锐器,棍棒、球棒、桌球杆、曲棍球杆等钝器,斧头、射钉枪、铁锹、镰刀等工具农具,非机械弓箭类器材,消防灭火枪,飞镖、弹弓,不超过50毫升的防身喷剂等禁止随身携带但可以托运。
可以随身携带的物品
持工作证明的导盲犬和作为食品且经封闭箱体包装的鱼、虾、蟹、贝、软体类水产动物可以随身携带。
限制随身携带的物品
- 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4%、小于或者等于70%、累计不超过3000毫升,包装密封完好、标志清晰的酒类饮品。
- 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的香水、凝胶等含易燃成分的非自喷压力容器日用品,每种限带1件。指甲油、去光剂累计不超过50毫升。
- 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50毫升的冷烫精、染发剂、摩丝、发胶、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自喷压力容器,每种限带1件,累计不超过600毫升。
- 安全火柴不超过2小盒,普通打火机不超过2个。
- 标志清晰的充电宝、锂电池,单块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含有锂电池的电动轮椅除外。
携带物品的注意事项
携带物品的旅客,要注意物品的重量和尺寸大小。根据《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的规定,每张车票允许托运行李的重量为50千克,行李中如果有轮椅允许托运行李的重量为75千克。符合下列重量和规格的物品,每位旅客可以免费携带:儿童10千克,外交人员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0厘米,杆状物品不超过200厘米,但乘坐动车组列车均不超过130厘米;每件重量不超过20千克。
禁止携带物品的处理方法
如果出现携带禁止物品的情况,不要着急,可以先暂存在车站或者直接办理邮寄。旅客可以请车站工作人员暂时保管或者进行安全处理。比如,超过允许携带数量的白酒、打火机等物品可以先暂时存放在车站,之后旅客可以联系民警取走,允许邮寄的物品也可以通过车站内专门设立的快递点寄走。
遗失物品的处理方法
旅客如果遇到物品遗失在车站或列车上,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寻找:
- 点击铁路12306App“温馨服务”栏目中的“遗失物品”功能,在“遗失物品查找”中登记信息
- 通过车站服务台、拨打铁路12306客服电话等方式进行查找
- 注意在登记信息后,保持通信畅通,以便铁路工作人员随时联系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