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专业资质却自称心理咨询师,法院判退款!
无专业资质却自称心理咨询师,法院判退款!
自人社部取消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认证后,我国正式进入“人人皆可自称心理咨询师的新时代”,于是一些不具专业资质的人开始“资历造假”,谎称自己为二级心理咨询师甚至心理师。
这种情况下,“无证经营者”会面临怎样的法律风险?我们今天分享几个案件。
案例一:王XX违规提供心理咨询被判退还部分费用
2017年,李先生因创业压力大,经常与妻子张女士为琐事发生争吵。想修复夫妻感情的张女士在网上搜索后,认为夫妻俩需要进行心理咨询,遂下载了某心理咨询类App,并检索到心理咨询师王XX。
王XX简介写有“上海XX心理咨询中心心理医生、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美国XX心理治疗师、私人心理咨询师”,并称其“从事伴侣与婚姻家庭治疗工作近十年”“擅长情绪障碍、焦虑、抑郁等领域”。
在与王XX进行心理咨询的过程中,张女士对王XX的专业性评价颇高,也产生了信任,互相添加了微信。
此后,王XX通过微信聊天、面谈等方式为张女士、李先生夫妻提供了心理咨询及婚姻家庭等相关课程服务。
2017年7月至11月期间,王XX向夫妻俩陆续推荐《心灵成长课程一对一高阶定制》《心灵成长课程一对一高阶定制续课》等系统课程。课程内容包括心智模式成长匹配幸福美满婚姻、在亲密关系中成长等课程模块。
夫妻俩均表示接受,并陆续支付服务费共计20余万元。2018年7月28日,张女士通过微信告诉王XX:现在自己的状态恢复得挺好,不再那么焦虑,但已经和李先生商量好离婚事宜,希望可以退掉剩下的课程。但未得到王XX的回复。
2021年6月,张女士和李先生将王XX起诉到法院,称其未按约提供心理咨询服务系侵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未获法院支持。
2022年7月,张女士和李先生再次将王XX起诉到法院,要求其承担减价的违约责任,扣除掉行业标准计价费用后,还应当退还服务费145200元。
张女士和李先生诉称,心理咨询师王XX是在未取得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的情况下,为其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及相应课程,属于“以假乱真”错误履行行为,严重违反了合同约定。双方约定的合同价款是以被告系具备相应资质的主体为标准计价,现被告提供的服务价值与约定价值不符,且实际上二人的心理及情绪障碍等问题并未能解决,反而加剧,最终二人以离婚收场。
王XX则辩称,张女士和李先生的主张没有任何依据。2017年9月12日,人社部取消了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考试。虽然王XX没有取得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质,但是国际职业资格认证委员会于2011年颁发给自己相应的资格证书,确认已具备职业心理咨询师(中级)资格,自己是合法持证上岗的。心理咨询行业并没有政府指导价格的说法,涉案合同价款系当事人根据服务的内容、周期等协商一致确定的价格。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2015年的《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规定,心理咨询师应当按照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经考试合格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等。由此可知,在涉案行为发生时,若被告从事心理咨询服务,则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即使如被告所述,人社部于2017年9月取消了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考试,但原、被告多次达成的购买课程合意时间均早于2017年9月,仅最后一次发生于2017年11月。现被告未能提供直接证据证明其在涉案合同缔结时,已取得当时的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质的事实。因此,被告在涉案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
故被告存在违规行为,但仍向两原告收取高额服务费用,显属履行瑕疵。根据两原告举证的《公证书》显示,被告于2019年4月仍在相关平台中披露其具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质。由此足以推断,在涉案合同缔结时被告亦曾对外披露上述信息。被告明知其不具有相关资质,却仍对外披露其具有相关资质,实属有违诚信。
因此两原告有权向被告主张减少费用。至于退还费用的金额,两原告主张应按行业标准计算实际服务费用,但并未提供上海市心理咨询行业的收费标准。考虑到被告确为两原告提供了相应服务,且原告张女生曾对被告的服务内容予以认可。法院综合考量涉案合同的性质、履行程度、双方过错等实际情况,酌情判定王XX退还两原告服务费42000元。
案例二:高X以心理咨询师名义诈骗被判刑
2021年9月,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法院也曾审理这样一起案件。
被告人高X在无任何相关医疗资质、心理咨询资质、教学资质的情况下,对被害人董某谎称自己具有二级心理咨询师证,曾治好过类似孩子(发育迟滞),向董某连续作出“做一个让你家宝贝绽放的计划”、“我会给你一个勇敢快乐有能力的孩子”、“心理治疗可以治愈所有的病”、“我会给你惊喜”、“我是最棒的老师,一定有最优秀的学生”等承诺,以此骗取董某的信任,并收取董某治疗费用10万元。
此后,高X并未采取任何治疗措施,意识到被骗的董某多次要求高X退还10万元费用,被告人高X一直拒绝退款。董某遂于2019年12月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高X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最终高X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案件启示
以上两个案件的相同点在于,当事人均在不具专业资质的情况下,谎称自己为二级心理咨询师,并收取了高额费用。不同点在于,王XX为来访者提供了专业服务,而高X未提供任何专业服务,由此导致其判决结果的不同。
王XX不具专业资质却谎称自己为二级心理咨询师,但为来访提供了专业服务,法院认为其存在“履行瑕疵”,故判决王XX退还部分费用。高X不具专业资质谎称自己为二级心理咨询师,且没有为来访提供任何专业服务,由此法院认定其为诈骗,最终被判刑。
因此,在国内已取消心理咨询职业资格认证,人人皆可自称心理咨询师的政策背景下,对于当前业内那些“无证经营”的“心理咨询师”,想要规避上述法律风险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1.告知来访者自己真实的资历信息(是否具有专业资质、受训经历、学历背景等);
2.签订有效的协议或合同;
3.设置合理的收费标准。
4.提供专业的服务。
发布于: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