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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共享单车用户投了保为何不赔? 保险公司解释来了——

创作时间: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给共享单车用户投了保为何不赔? 保险公司解释来了——

引用
腾讯
1.
https://new.qq.com/rain/a/20240724A0AE8Q00

南充市一位共享单车用户张女士在未实名认证的情况下骑美团共享单车发生意外事故后,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事件引发关注。这起事件不仅揭示了共享单车保险条款中的一些细节,也反映了共享单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两种情况发生意外事故不赔

记者了解到,投放在南充主城区的“美团”共享单车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承保。记者致电中国平安保险服务热线,共享单车理赔部门接线员查询张女士的报案号后表示:该案已经结案,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原因是张女士在美团客户端上未实名认证。

接线员介绍,骑行者每次扫码解锁“美团”共享单车时,美团客户端会弹出保险说明:本保险责任限于被保险人本人通过本人实名账户扫码解锁美团单车、助力车骑车过程中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意外伤害事故而发生的相关损失和费用。

记者登录美团客户端,随后扫码解锁路边一辆“美团”共享单车,其弹出的说明证实了接线员的说法,保险条款明确:每单保险生效时间为解锁到锁车期间,被保险人本人非在骑车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和非通过本人实名账户扫码结算骑车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不在保障范围内。

“未实名认证,发生意外事故保险公司拒赔,这样的保险约定我也不知道。”23日上午,市民蒙先生致电本报新闻热线2225777表达自己的观点:既然未实名认证,保险公司拒赔,未实名认证的骑行者就不应该能解锁共享单车。

因为家和上班地点附近都有“美团”共享单车停放点,蒙先生经常扫“美团”共享单车骑行。他在看到本报报道后,第一时间在美团客户端上实名认证,避免自己也遭遇张女士类似麻烦。“经我提醒,一些亲友也进行了实名认证。”蒙先生说,因为不知道“保险约定”,“第二个张女士”很可能会出现。

少有骑行者知晓“保险约定”

记者在市辖城区街头走访,不时便有不同品牌的共享单车从身边骑过。在顺庆区凤鸣路、文化路、红光路、延安路及高坪区松林路等处的“美团”共享单车停放点,时不时有市民解锁或停放,记者随机采访了20位骑行人,他们中绝大多数不知道有这样的“保险约定”。在文化路扫码解锁骑行的李小姐告诉记者,自己每次扫码,都没注意到有任何的提醒,根本不知道运营企业为骑行者买了保险。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监督科科长孟晓林介绍,为进一步规范市辖中心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保障市民出行安全便利,方便公共交通接驳换乘,维护城市公共秩序,我市交通、城管、公安、发改、经信、市监等10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南充市规范市辖中心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实施意见已于今年4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实施意见规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对用户利用网络进行实名制注册登记并签订服务协议……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协助办理保险理赔。

记者同时注意到,在走访的每个停放点位,共享单车停放都是横七竖八的,侵占非机动车道、盲道和机动车道,严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和城市形象。而实施意见规定,“运营企业应实时掌握区域内车辆停放状况”,“按照投放区‘半栏投放、满栏减半’的要求,主动调运违规停放车辆。”

在顺庆区农科巷,一辆“美团”共享单车没有车牌。这也与“运营企业根据核定投放量到市公安交警部门登记核发非机动车专用号牌号段后方可投入运营”的规定相悖。

发生民事纠纷可协商解决

目前,根据判决,张女士已向伤者支付了1.5万元。她认为,自己“未实名认证”却能解锁骑行,出了事故美团应该承担部分责任。

7月22日上午10时许,记者致电美团共享单车南充片区负责人唐先生,打算了解相关情况。唐先生表示,中午12点钟下班前,会有专门人员与记者联系。但截至23日下午5时记者交稿时,记者也没接到美团相关人士的来电。张女士告诉记者,美团同样没有与她联系。

根据《南充市规范市辖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用户在租赁使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过程中与运营企业发生民事纠纷的,可与运营企业协商解决,也可向12328、12345等服务热线进行投诉,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迟迟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我将把美团共享单车所有人以及保险公司一并起诉至法院。”张女士强调说。

本文原文来自南充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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