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实施,有何亮点?如何用好?
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实施,有何亮点?如何用好?
12月15日起,个人养老金制度从36个先行试点城市(地区)推开至全国。这一制度的全面实施,标志着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三支柱"正式建立。本文将为您详细解读个人养老金制度的亮点及其使用方法。
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基本概念
个人养老金是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国家政策支持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参与者每年可在特定账户存入不超过12000元的资金,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金融产品。到达退休年龄时,这笔资金将成为基本养老保险之外的额外养老金来源。
制度的主要特征
政府政策支持:个人缴存资金可享受延期征税的优惠政策。目前设置1.2万元年缴存上限,不同收入的人按上限缴存,最多可节税5400元,最低360元。
个人自愿参加:与第一、二支柱不同,个人养老金的参与、缴存、投资完全取决于个人意愿。缴存全部进入个人资金账户,投资产品由个人自主选择。
市场化运营:个人开立账户并缴存资金后,可在合格产品中选择投资。截至今年12月,共有23家银行可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可供投资的产品数量已超过900种。
制度的功能定位
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如果按每年缴存1.2万元,借助企业年金过去15年的投资收益率,估计18万元的缴存资金可为个人带来超过24万元的养老金积累。
弥补养老保险体系短板: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实施,有望补齐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短板,促进公共养老金与私人养老金平衡发展,合力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
制度优化的具体措施
变更开户银行更加便捷:参与人每年可两次变更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户银行。
产品种类更加丰富全面:增加了国债、特定养老储蓄、指数基金等产品,并鼓励研发与养老需求匹配的个人养老储蓄、低波动基金产品等。
更加注重投资风险控制:鼓励金融机构提供绝对收益策略基金产品,增强个人养老金投资的安全性。
领取条件更加人性化:除了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等三个条件外,新增了罹患重大疾病等三个提前领取条件。
领取方式更加完善:除了按月或分次领取外,还允许一次性领取,并可变更领取方式。
专家观点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研究员张盈华表示,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全面实施标志着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三支柱"全面建立,劳动者可通过参加个人养老金,为自己的养老保障增砖添瓦。
结语
大力发展个人养老金,不仅是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也是提升全民金融素养、引导长期投资的社会行动,更是补齐社保短板、提高老年生活水平的积极选择。参保者可早做准备,结合自身风险偏好、理财知识、年龄情况等配置产品,在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职业年金的基础上增加一份养老积累,为老年生活再添一份保障。
本文原文来自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