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满后还享有哪些权利
劳动合同期满后还享有哪些权利
劳动合同期满,并不意味着劳动者权益的终结。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合同期满后仍享有未休年休假工资、病假期间合同顺延、经济补偿金等多项权益。特别是对于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合同的劳动者,还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本文将为您详细解读劳动合同期满后的各项权益保障。
一、劳动合同期满后还享有哪些权利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享有一系列重要权利。
如果劳动者在合同期内未休年休假,那么这些未休的年休假可以折算为工资,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如果劳动者在合同期满时正处于病假期间,那么合同的到期期限可以顺延至病假结束,以保障劳动者在病假期间的权益。
劳动者还有权获得合同期内的经济补偿金,这是对劳动者在合同期内辛勤工作的认可与回报。
二、未休假及补偿金权
除了上述权利外,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满后还享有未休假及补偿金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劳动者在合同期内未休满应休的年休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充分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同时防止用人单位通过不安排年休假来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也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补发。
三、优先录用与社保转移
对于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他们有权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的职业稳定性,避免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达到一定工作年限后随意解除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六个月内重新招聘人员,那么在同等条件下,原劳动者享有被优先录用的权利。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满后还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出具劳动关系终止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人事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这是劳动者顺利进入下一个工作阶段或享受相关社会保障待遇的重要保障。
如果用人单位未履行上述义务,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对于怀孕女工这一特殊群体,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即使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必须将合同期限顺延至女职工三期结束后方可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