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警方提醒:严防小火酿大祸 文明祭祀树新风
靖西警方提醒:严防小火酿大祸 文明祭祀树新风
清明将至,气温回升、天干物燥,春耕农作、踏青游玩、上坟祭祖等活动也频繁起来,森林火灾也进入了集中高发时段。林区野外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风险隐患突出,引发森林火灾,要承担法律责任。请看以下森林火灾警示案例:
案例一:南坡乡马峒村失火案
2025年1月15日,犯罪嫌疑人翟某某在南坡乡马峒村擅自野外用火焚烧自家田地里的杂草,因用火不慎火势无法控制,致使火苗向山坡上蔓延,引发山林火灾,其行为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失火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二:龙邦镇界邦村擅自野外用火案
2025年1月17日,张某某拒不执行靖西市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全市林区野外用火戒严命令,在龙邦镇界邦村山脚平整土地时擅自点火,用火不慎引发山林火灾,其行为违反了靖西市人民政府靖西市人民政府森林禁火令相关规定,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并处行政处罚款。
案例三:禄峒镇大慈村擅自野外用火案
2025年1月20日,岑某某拒不执行靖西市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全市林区野外用火戒严命令,在禄峒镇大慈村附近山脚劳动时,擅自用火点燃杂草致使火苗烧向山坡,造成森林火灾,其行为违反了靖西市人民政府森林禁火令相关规定,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并处行政处罚款。
案例四:果乐乡大叭村失火案
2025年3月1日,犯罪嫌疑人杨某彩在果乐乡大叭村擅自野外用火焚烧山脚玉米杆和杂草,因风力较大,火势迅速蔓延引发山火,其行为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失火罪,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彩正被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失火罪是什么?
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将面临何种刑罚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犯失火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除此之外,失火造成他人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还应赔偿修复生态环境费用。
希望广大群众深刻吸取森林火灾教训,牢固树立常年防火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严禁违规野外用火,严防森林火灾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