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生日餐被二手烟搅得兴致全无,法治日报:室内禁烟应成共识
孩子生日餐被二手烟搅得兴致全无,法治日报:室内禁烟应成共识
漫画/李晓军
近日,演员徐娇在社交媒体上发文称,在湖南长沙一家餐厅遇到一名抽烟的男士,尽管服务员进行了劝阻,该男士仍表示“这里又没有贴禁烟标志”。在徐娇试图拍视频留证时,该男士抢走其手机,并直接把烟头扔在了她的饭碗里。此事迅速登上热搜榜,引发了热烈讨论。
《法治日报》记者查阅公开资料发现,2011年3月,原卫生部公布修订后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饭店等场所属于室内公共场所,多地也陆续出台地方性法规、条例等明确室内公共场所禁烟,不少饭店、宾馆等室内公共场所也在显著位置贴有禁烟标识。
室内公共场所禁烟现状
陕西西安王女士一家去年夏天在离家不远的一家火锅店庆祝孩子生日,因为怕吃完火锅后身上味道太重,他们特意预订了一个靠窗的座位。一家人正吃着,旁边座位来了两名男士,坐下才没多久,其中一名男士就抽起了烟。王女士的孩子8岁,对烟味十分敏感,闻到后立刻咳嗽起来,把窗户打开也没什么用。王女士和丈夫对视一眼,丈夫探身向隔壁桌询问:“这里有孩子,能不能先不要抽烟?”那名男士往这边瞥了一眼,没有说话,继续吞云吐雾。
火锅味混合着烟味,让王女士一家难以忍受,他们喊来服务员。说明情况后,服务员到隔壁桌进行劝阻,对方大声回应“我抽完这支就不抽了”。服务员只能对王女士无奈地笑了笑。“等他抽完了手上的烟,倒是没有再抽,但是烟味缭绕不散,孩子好好的生日餐被二手烟搅得兴致全无。”王女士无奈道,“难道室内公共场所禁烟不应该是共识吗”?
广东深圳网友刘女士告诉记者,前不久她在家附近的一家饭店就餐时,室内有禁烟标识,但旁边一桌子都在旁若无人地抽烟。她自行沟通无效,和饭店老板反馈受到无视,还说不要影响他们做生意。出于自身安全考虑,她和朋友没有过多纠缠,快速吃完饭便离开了。“好在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线上便民服务类目里有一项专门针对室内公共场所抽烟问题的服务——‘别抽啦’。我们上传了商家门牌照片、饭店照片和抽烟照片后,第二天志愿者直接上门检查了店家。虽然暂时没有实质性处罚,但至少得让店家意识到得有点作为吧。”刘女士说。
四川攀枝花的梅女士说,有一次她在一家羊肉粉店就餐,店里明明张贴了禁烟标志,但老板却在店内给客人发烟,还“贴心”地帮着打了火,“店里一堆人开始抽起了烟,味道简直熏眼睛,我赶紧随便吃几口就走了”。
法规标准与执行困境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陈猛认为,室内公共场所禁烟很有必要,能够有效预防肺癌和其他严重呼吸系统等致命疾病,保护公众健康;可显著减少室内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和其他有毒物质的浓度,提升环境质量;未熄灭的烟蒂是引发火灾的重要因素之一,尤其在易燃环境中更为危险;倡导室内公共场所无烟也是尊重他人健康权利的社会价值观的体现。可以说,推行严格的室内禁烟措施不仅是保障公众健康、安全及环境保护的关键步骤,更是构建一个更文明、更健康的社会环境的基础。
值得注意的是,2024年12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24年12月)》,对21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对4部行政法规予以废止。其中,《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一项修改为“宾馆、旅店、招待所”,删除了饭馆、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等5处场所。该条例将于2025年1月20日实施。
该变化使得一些人担忧,条例实施后,饭馆等场所不再被视为应禁烟的室内公共场所,在这些地方随意抽烟无法再受到管控。在陈猛看来,《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中设定公共场所范围的主要目的是对这些地方的卫生条件、疾病预防和人体健康进行有效监管,但这并不直接影响这些场所是否应被视为禁烟的室内公共场所。禁烟规定通常由其他法律法规或政策来具体界定。在我国,控烟政策是由多个法规和文件共同构成的体系,除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还有其他法律法规及地方性规定也对室内禁烟提出了要求。
实现全面禁烟的路径
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的《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中提出,到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达到80%及以上。
在陈猛看来,想要实现这一目标,须严格落实室内禁烟规定,但目前还面临诸多挑战:个人自由与公共健康的冲突、室内场所经营者的经营顾虑、室内场所经营者的管理成本矛盾等。
陈猛建议,应强化立法与政策支持,不断更新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如推进全国性的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出台,明确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全面禁烟,并确定执法主体。还应考虑将电子烟纳入监管范围,在修订后的控烟法规中加入对电子烟的管控措施。此外,还应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一方面,地方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对违反禁令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于屡教不改者依法予以严惩;另一方面,要建立有效的举报奖励制度,激发群众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可以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引导餐饮、娱乐、酒店等相关行业协会制定自律规范,要求会员单位严格遵守室内禁烟规定,通过行业内部的自我约束、互相监督,共同推动整个行业的禁烟工作落实,提升行业整体形象;加强家校社联动,学校通过开展健康教育课程,从小培养学生的健康意识和无烟观念,家庭中家长以身作则,不在室内吸烟,为孩子营造无烟环境;社区积极组织各类控烟活动,将学校、家庭、社区的力量汇聚起来,形成全方位推动室内禁烟的合力。”陈猛说。
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旭认为,从吸烟行为以及引起的社会关系来看,吸烟应属于环境法调整的范围,禁止室内吸烟在环境法上具有可行性。从法律经济学角度分析,烟草市场需要国家干预,这包括干预烟草的生产、制造、消费;从对国内公众进行的公共场所禁烟情况的相关调查来看,公共场所禁烟已经成为公众共识,公共场所吸烟的处罚规定已被相当一部分人认可。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王旭说,在法国,由“香烟警察”贯彻禁烟令,在不丹,外国烟民入境需缴相关税费,在英国,曾有父母因“太能抽”导致其丧失对幼子的监护权。“为了有效禁烟,完善地方立法,可以借鉴国外有效经验和方法,制定和完善地方性法规,提高抽烟者的整体素质及自律性。”
本文原文来自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