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小白 wenxiaobai
资讯
历史
科技
环境与自然
成长
游戏
财经
文学与艺术
美食
健康
家居
文化
情感
汽车
三农
军事
旅行
运动
教育
生活
星座命理

立案回执和受案回执的区别

创作时间: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立案回执和受案回执的区别

引用
1
来源
1.
https://m.64365.com/zs/1256765.aspx

立案回执和受案回执是法律程序中常见的两个概念,它们在刑事案件的处理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本文将详细解释这两个概念的区别,并引用相关法律条款进行说明。

受案与立案的定义

受案,即受理案件,是指法院接受原告的审理需求。在刑事案件中,只要有人报案,一般都会先进行形式上的审查,只要符合基本条件就会先受理。而受理后经审查达不到立案标准的,则不予立案。

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立案与受案的范围

受案的范围要大于立案的范围。立案是一个更为严格的法律程序,需要经过更深入的审查。在民事案件中,受理是指法院对诉讼主体提交的材料经过初步审查,属于职责范围且手续基本齐全的予以接受;而立案是指法院对已经受理的材料进行进一步审查,符合受案范围,需要作为案件审理(或调查),对相关材料进行编号报批的一道法律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总结

立案回执和受案回执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它们所代表的法律程序和意义却大不相同。受案是立案的前提,立案是受案的深化。理解这两个概念的区别,有助于更好地理解法律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 2023 北京元石科技有限公司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29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