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第一课 | 向校园欺凌说“不”,从刑事责任年龄讲起~
开学第一课 | 向校园欺凌说“不”,从刑事责任年龄讲起~
新学期伊始,校园安全再次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其中,校园欺凌、未成年人犯罪和电信诈骗等话题与学生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本文将从刑事责任年龄的角度,为大家详细讲解校园欺凌的定义、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如何预防诈骗,帮助同学们在新学期更好地保护自己。
春风送暖,万物复苏,新学年的开学日,同学们陆陆续续返回校园,安全,是校园生活的基石,是每一位同学幸福成长的保障。开学第一课,法律伴我行!
什么是校园欺凌?
校园欺凌,最常见的形式是身体欺凌、言语欺凌,具体来说从侮辱、谩骂,到拳打脚踢、侵夺财物,再到刻意排斥、孤立等行为。当我们感觉到作为弱势一方被侵犯时,要保持沉着冷静,用平静清晰的语言告诉对方停止其行为,想办法去人多的地方,事后一定要第一时间告诉家长和老师,我们学校现在都成立了反欺凌小组,所有大家一定要向校方积极寻求帮助。
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相关规定
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是如何划分的?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
- 对于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对八类犯罪负刑事责任;包括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
-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立法机关对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增加了规定,这是我国刑事责任年龄制度所作的重要调整。
刑事责任年龄的认定标准!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实施犯罪时的年龄”,一律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过了周岁生日第二天起为已满周岁。
未成年犯罪处罚适用哪些原则?
从宽处理的原则
追究不满十八周岁的刑事责任,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是一个法定从宽处罚的情节。不适用死刑的原则
不公开审理的原则
一般来说,审判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不公开审理。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双向保护原则
我们在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既要惩治、矫正、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又要全力关爱救助被害的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在刑事诉讼中依法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1)法定代理人的在场权
在讯问和审判时,可以通知涉案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2)获得指定辩护的权利
涉案的未成年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公检法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法援律师为其辩护。
如何预防诈骗,提高防范意识?
- 提高防诈骗意识,遇到自称班主任、学校领导、学校同学的,要及时跟老师核实情况,或者告知家长。
- 切忌贪小便宜,对于不熟悉的人所许诺的利益,要理智判断分析,三思而后行。
- 在网络学习时要注意保护好个人隐私,不要随意在网络上留下个人真实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