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醉驾的后果,你真的承受得了吗?
酒驾、醉驾的后果,你真的承受得了吗?
酒驾和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仅危及驾驶者本人的生命安全,更可能给他人带来无法挽回的伤害。随着2024年新检验标准的实施,酒驾、醉驾的认定更加科学和严格。本文将为您详细解读酒驾和醉驾的区别、处罚标准以及酒精对人体的危害,帮助您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安全驾驶、珍爱生命。
酒驾与醉驾的区别
酒驾和醉驾的主要区别在于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根据国家标准GB 19522-2010《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的规定:
- 酒驾: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
- 醉驾: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
处罚力度
酒驾和醉驾的处罚力度存在显著差异:
酒驾:
初次酒后驾驶,将被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记12分。
再次酒后驾驶,将被处以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驾:
醉酒驾驶将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若醉酒驾驶营运车辆,处罚更为严厉,包括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精的危害
酒精对中枢神经的抑制作用由浅入深,可能出现一系列的精神与神经系统症状,急性中毒的醉酒状态和血液中酒精含量有关。中毒的临床表现分为三期:
- I期:兴奋期(血液中酒精浓度100mg/100mL~150mg/100mL):中毒者有舒适感,多言,失常态,自制力部分丧失,易感情冲动。
- II期:共济失调期(血液中酒精浓度150mg/100mL~300mg/100mL):言语、行动失调,呕吐,呈典型的醉汉状态。
- III期:抑制期(血液中酒精浓度300mg/100mL~500mg/100mL):知觉丧失,脸色苍白,皮肤湿冷,体温下降,可因呼吸麻痹而死亡。
人口服酒精的中毒量为75克80克,致死量为250克500克,由于饮酒有习惯性,每个人的耐受性不同,故个体差异较大。中毒死亡血液酒精浓度为400mg/100mL~500mg/100mL。
酒精含量检验
车辆驾驶人员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车时的酒精含量检验可以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血液酒精含量检验。车辆驾驶人员呼气酒精含量按1:2200的比例关系换算成血液酒精含量,即呼气酒精含量值乘以2200等于血液酒精含量值。由于呼气测试结果的影响因素较多,因此抽血测试的结果更具权威性,在查处醉驾过程中,抽取当事人血液测试酒精含量是最重要的证据之一。
2024年新检验标准
2024年3月1日起,国家标准《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丙酮、异丙醇和正丁醇检验》(GB/T 42430-2023)正式实施。标准在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生物样品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乙醛、丙酮、异丙醇和正丁醇的顶空-气相色谱检验方法》(GA/T 1073-2013)基础上,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毒物分析分技术委员会组织制定。标准为《刑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阀值与检验》(GB 19522)实施提供更有力的技术支撑。
新检验标准以血液中乙醇的含量检验为例:饮酒驾驶为0.20mg/mL,驾驶员血液中乙醇含量大于或等于0.80mg/mL属于醉驾。检验线性范围为0.1mg/mL~3mg/mL。
新检验标准将血液和尿液中乙醇的检测方法分为两种,分别是气相色谱法和电化学传感器法。旧国标只规定了气相色谱法作为实验室检测方法,而没有规定现场检测方法。
新检验标准将血液中乙醇含量与呼吸中乙醇含量之间的换算系数从2100调整为2300。这是基于最新的科学研究和统计数据,更符合中国人的体质和代谢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