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酒驾营运车?交警:零容忍!
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酒驾营运车?交警:零容忍!
每一滴酒精的摄入都可能成为交通事故的潜在诱因,而驾驶营运车辆时更需严格遵守禁酒规定。然而,总有个别人对法律法规置若罔闻,甚至在驾驶证被暂扣期间仍酒后驾驶营运车辆。针对此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始终依法查处,绝不纵容姑息。近日,正蓝旗公安局交管大队在上都镇查处了一起驾驶证暂扣期间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违法行为。
2025年2月8日9时45分许,在正蓝旗侍郎城路上,执勤民警在对一辆冀R牌轻型栏板货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张某身上散发出酒味,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2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而该车辆的使用性质为货运,张某的行为构成了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违法行为。经进一步调查发现,张某在2021年10月就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驾驶证已被暂扣。
驾驶证暂扣本是对其先前酒驾行为的法律制裁,旨在通过限制其驾驶资格来防范潜在的交通风险。然而,张某却未能从中吸取教训,再次酒后驾车,且驾驶的是营运车辆。交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张某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行为处以行政拘留15日、吊销驾驶证并处罚款50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对张某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行为给予罚款1000元。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最终对张某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6000元,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交警提示
驾驶证暂扣期间严禁驾驶机动车,更不得酒后驾驶营运车辆。酒后驾车不仅严重威胁自身安全,更可能引发交通事故,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请广大驾驶员务必遵守交通法规,珍惜生命,拒绝酒驾。
本文原文来自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