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小白 wenxiaobai
资讯
历史
科技
环境与自然
成长
游戏
财经
文学与艺术
美食
健康
家居
文化
情感
汽车
三农
军事
旅行
运动
教育
生活
星座命理

【以案释法】物业纠纷及时办 握手言和解心结

创作时间: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以案释法】物业纠纷及时办 握手言和解心结

引用
澎湃
1.
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30197505

近年来,物业纠纷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尽管通常是标的额较小的“小案件”,但也是关系居民生活品质、社会安稳的“大民生”。含山法院积极搭建沟通桥梁,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助力物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2月11日下午,含城某小区两户业主来到含山法院,向某物业公司现场交付4000余元,两起物业纠纷同时结案。

案情简介

据悉,某小区物业公司因物业费缴纳产生纠纷,所在小区物业认为业主2023年至2024年,两年未及时缴纳物业费,经多次催讨无果后,于2月7日将两户业主诉至含山法院。

法院审理

含山法院立案后,承办法官在调解过程中了解到,双方之间对物业服务质量与频次存有异议,业主反映物业服务存在瑕疵,并不及时整改,一气之下选择拒缴物业费。

在了解物业纠纷的起因,理清症结所在后,承办法官组织物业公司与两户业主进行沟通调解,认真听取双方意见后,一方面建议物业提高服务质量,重视业主提出的问题,与业主做好沟通;另一方面也向业主解释了交纳物业费的重要性,以及物业在小区管理中的作用,建议业主不能简单拒缴了之。

承办法官通过对物业服务合同的双方义务,进行逐一解释,耐心释法明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两户业主当即履行拖欠的物业费给付义务,物业公司表示今后将认真听取业主们的反馈,立行立改。

两起物业纠纷案件得以妥善化解。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公开作出的服务承诺及制定的服务细则,应当认定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法官提醒

业主在接受物业服务过程中遇到问题,不宜采取长时间拒缴物业费的消极方式进行处理。业主在对物业服务不满意时,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与物业服务企业沟通、协商解决;也可向业主委员会反映,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联系;还可以向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通过业主大会解聘、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等方式解决纠纷。

本文原文来自澎湃新闻

© 2023 北京元石科技有限公司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29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