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调查和二类调查数据到底哪个更准?
一类调查和二类调查数据到底哪个更准?
我国森林资源调查体系主要由“一类调查”和“二类调查”构成,两者分别服务于宏观决策和森林经营管理。然而,由于数据汇总方式不同,导致了“两套数”的问题,引发了关于数据准确性的争议。本文将详细解析两类调查的差异及其适用场景。
我国的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工作,主要包括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简称“一类调查”)和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简称“二类调查”)。森林资源调查监测数据分为属性数据和空间数据两大类。
一类调查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为调查总体,基于抽样调查方法,产出具有一定精度的主要森林资源数据(属性数据),为宏观决策和管理服务;二类调查以县级行政区或森林经营单位为调查总体,基于小班调查结合抽样调查的方法,产出落实到小班或山头地块的详细森林资源数据(属性数据+空间数据),为森林经营和管理服务。
一类调查和二类调查服务于不同目的,国家森林资源监测以一类调查为主体,地方森林资源监测以二类调查为主体。由于二类调查数据向上汇总,也能得出全省森林资源数据,这就导致了一类调查和二类调查“两套数”的问题。尽管国家林业局于2005年在《关于进一步规范森林资源清查成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了一类调查和二类调查成果的使用范围,但各省并未严格按文件执行。“两套数”的问题还在业内尤其是各级资源管理部门引发了一类调查和二类调查数据到底哪个更准的争议。这就涉及调查监测数据的确定性问题。确定性是与准确度、精度有关的一个概念,其对应的说法叫不确定性,通常与各种误差有关。
一类调查的面积和蓄积数据都由抽样调查得出,有其相应的精度要求,其中最核心的数据,如森林覆盖率或森林面积、森林蓄积量,都是有精度保证的。按照《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技术规程》国家标准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量的精度要求分别是:森林面积占全省总面积15%以上的省,精度要求在95%以上,其余各省要求在90%以上;森林蓄积量在5亿m²以上的省,精度要求在95%以上,北京、上海、天津要求在85%以上,其余各省在90%以上。
二类调查的面积数据由小班调查得出,蓄积数据由小班调查和抽样调查综合得出。按照《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国家标准[5],小班面积的允许误差是5%(相当于精度要求95%);小班单位蓄积量的允许误差按A、B、C三级分别为15%、20%、25%,总体抽样控制的精度要求按三种类型分别是以商品林为主的为90%、以公益林为主的为85%、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为80%以上。仅从以上抽样精度和允许误差要求来看,确实很难评判一类调查和二类调查数据哪个更准确。就面积数据而言,一类调查分了95%和90%两个精度等级,二类调查只有95%这一个精度等级,而且从理论上讲小班数据先汇总到县级,再汇总到市级和省级以后,其精度还应该进一步提高,就如一类数据汇总到全国后其精度会提高一样。但其前提条件是,小班的属性判定和界线区划要符合要求。有丰富森林调查经验的人都知道,除了树种单一的人工林,自然界的森林资源分布普遍存在多样性和异质性。譬如,在乔木林、疏林、灌木林的过渡分布区域,小班界线的划定就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针对同一区域,不同的人完成的小班区划会出现不一样的结果,因为边缘效应、关注效应、斑块的非均质性和小班区划的精细化程度等因素,都会对区划结果造成影响。就蓄积数据而言,一类调查分了95%、90%和85%三个精度等级,二类调查也分了90%、85%和80%三个精度等级。从数字上看二类调查的蓄积量精度要低一个等级,但汇总到省级数据后,其理论精度是可以达到甚至超过一类数据的精度。因此,关键在于调查数据的质量是否客观反映了森林资源的真实状况。
总结来说,如果需要全国或大区域层面的宏观数据和趋势分析,一类调查数据更为适用;而如果是针对特定区域进行详细的森林管理和规划,二类调查提供的数据更为准确和详细。只有两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我国森林资源调查体系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