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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一男子朝人吐口水,对方索赔2万元,法院判了

创作时间: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新疆一男子朝人吐口水,对方索赔2万元,法院判了

引用
腾讯
1.
https://new.qq.com/rain/a/20250305A0845900

近日,新疆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名誉权纠纷案。案件当事人彦某与张某均为托里县某村村民。

2024年9月的一天,彦某的羊群误入张某的草场。张某发现后,将羊群赶回彦某家草场。对此,彦某表示不满,双方因此发生口角。情绪激动之下,彦某向坐在车内的张某吐口水并进行辱骂。随后,张某选择报警处理。

经民警调查,依法对彦某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然而,张某认为彦某的行为对其身心及名誉造成了伤害,要求彦某赔礼道歉,但彦某并未理会。

2024年10月,张某将彦某诉至托里县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彦某当面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

在承办法官的疏导下,彦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向张某赔礼道歉,但只愿赔偿1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院审理认为,彦某向张某吐口水并进行辱骂的行为确实侵害了张某的名誉权,因此支持张某要求彦某当面赔礼道歉的诉求。同时,法院对张某提供的证人证言和现场影像资料进行了对比分析,认为现场影像资料更具真实性,证明效力更强。

最终,托里县法院作出判决:彦某当面向张某赔礼道歉,驳回张某其他诉讼请求。张某对判决结果不服,上诉至塔城地区中级法院。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法院判决并无不当,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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