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免税优惠详解
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免税优惠详解
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免税优惠政策一直是税务领域关注的重点。本文详细梳理了15条房产税免税政策,并对比了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免税方面的异同,对于从事房地产、税务等相关行业的人来说,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房产税税收优惠2024-03-1912:39:52
问题来源:
★【知识点六】税收优惠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不免税:出租的以及非自身业务使用的生产、营业用房;
其附属的工厂、商店、招待所等营业场所。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如学校、医疗卫生单位、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文化、体育、艺术等实行全额或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所有的,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提示
经费来源实行自收自支的,应征收房产税。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不免税:附设的营业单位,如影剧院、饮食部、茶社、照相馆等所使用的房产及出租的房产。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不免税:营业用房或出租的房产。
5.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6.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公有住房,落实私房政策中带户发还产权并以政府规定租金标准向居民出租的私有住房等,暂免征收房产税。
7.经营公租房的租金收入,免征房产税。
8.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9.经有关部门鉴定,对毁损不堪居住的房屋和危险房屋,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
10.自2004年7月1日起,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
11.凡是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无论是施工企业自行建造还是基建单位出资建造,交施工企业使用的,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
但是,如果在基建工程结束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者低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当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依照规定缴纳房产税。
12.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的房屋,按各自使用的部分分别征收或免征房产税。
13.对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自转制注册之日起5年内对其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
2018年12月31日之前已完成转制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对其自用房产可继续免征5年房产税。
14.自2019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自用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15.自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及其全资子公司从事大型民用客机发动机、中大功率民用涡轴涡浆发动机研制项目自用的科研、生产、办公房产,免征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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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老师
2024-03-19 14:43:381557人浏览
二者都免税的情形如下:
免税优惠 注意辨析的关键点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地产 办公、自身业务“自用”的免税,出租等非自用的不免税
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地产
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地产 举行宗教仪式用地和宗教人员生活用地免税;供公共参观游览用地和管理办公用地免税,但附设的影剧院、茶社、饮食部、照相馆等经营用地不免税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地产 注意“非营利性”“自用”
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地产 注意用途是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2027年12月31日前,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包括自有和承租,下同)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地产,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房地产,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农产品包括粮油、肉禽蛋、蔬菜、干鲜果品、水产品、调味品、棉麻、活畜、可食用的林产品以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部门确定的其他可食用的农产品。
【提示】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行政办公区、生活区,以及商业餐饮娱乐等非直接为农产品交易提供服务的房地产,不属于规定的优惠范围。
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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