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证据怎么取
仲裁证据怎么取
在劳动争议解决过程中,证据的收集和使用是至关重要的环节。本文将详细介绍劳动者在劳动仲裁中需要准备的各种证据类型,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单据、社会保险缴纳凭证等,并说明如何获取这些证据以及在证据缺失时的处理方式。
一、仲裁证据怎么取
在劳动仲裁程序中,当事人必须就其提出的诉讼请求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支持。
对于劳动者而言,应对此类证据进行有效收集和保存,具体可采取如下措施:首先,劳动者应妥善保管自身持有的关键性证据,例如劳动合同、工作证件、工资单据以及社会保险缴纳凭证等;其次,劳动者还可向周围的同事寻求相关证人证言以加强证据效力;再次,劳动者也可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调取该用人单位的工商注册信息资料作为辅助证据;最后,如有其他与自身诉求密切相关的证明材料,亦可一并提交。
若劳动者无法提供而该证据又为用人单位所掌控,仲裁庭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向仲裁庭提交。
《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仲裁庭认为有必要收集的证据,可以自行收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二、仲裁需要法院支持什么证据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当劳工同雇佣机构之间出现劳动争端时,若打算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权益,需准备并提交如下相关证据材料:首先,须填写并提交明确详尽的劳动争议申诉书;其次,提供完整的用人单位工商登记资料;再次,制作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另外,能充分展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劳动关系存在的材料也不可忽视,例如相关证明文件或者相关证明人的证词材料等。
除此之外,还需要准备有关证据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或协议、详细的工资清单和转账凭证、工服徽章、打卡记录以及同事的证人证言等等。
三、仲裁偏私怎么处理
若仲裁裁决出现严重的不公正现象,当事人有权向上诉法院,即向位于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撤销该裁决的请求。
在此情况下,当事人应当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的6个月内,向法院提交撤销裁决的正式请求。
作为回应,人民法院将在接到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的2个月内,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撤销裁决或驳回申请的决定。
在人民法院受理了撤销裁决的申请之后,如果其认为有必要让仲裁庭重新审理此案,则会通知仲裁庭在规定期限内重新展开仲裁工作,同时裁定暂停撤销程序的执行。
如果仲裁庭拒绝重新审理此案,那么人民法院将会裁定恢复撤销程序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