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电鸡”充电桩集体涨价,赶超电动汽车充电费?
广州“电鸡”充电桩集体涨价,赶超电动汽车充电费?
近期,广州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出现集体涨价现象,引发市民广泛热议。有车主反映,充电费用几乎翻倍,从原来的2-3元涨至6-10元,涨幅高达一倍。这一变化不仅增加了用户的经济负担,还引发了对公共安全的担忧。
充电价格翻倍
白云区的王先生表示,以前电动自行车充满电只需两块多,现在却要五、六块钱。他在村内充电桩上充电8小时,扣费总计6.78元,消费明细中电费仅为1.25元,而服务费则高达5.5元。
有广州网友吐槽:“以前充满电只需要3块钱,现在充满就要近10块钱,一下子涨了一倍,算下来一个月预计多花100多块,一年就要多花1200多块,小数怕长计,真的快充不起了。”
还有网友晒出账单:“以前5元能充满,现在还要加收7.2元的服务费,服务费比充电费还要贵,现在这么坑人了?”
充电桩问题多
除了涨价之外,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还存在其他使用问题。
一是备受争议的预付款模式。不少充电桩要求用户“先充值再使用”,这种预付卡模式让不少市民感到不满。有番禺市民表示,充电桩品牌太多太杂,每次都需要重新注册,都要求预充值,难道每个桩都得先交一笔钱吗?
这种预付款模式不仅增加了用户的经济负担,还可能导致用户在更换充电桩时面临退款难的问题。有网友分享自身经历:“每个地方小区充电桩完全不一样,搬了个家,剩下的60多块还没法退,也没其他地能充。”
还有网友指出,甚至有的充电桩是同一个公司,但不同小区不能通用。
二是部分充电桩小程序广告多。在扫码充电的过程中,需要点击十余次才能关掉各种跳转页面和充值广告,这种繁琐的充电流程大大影响了用户体验。
三是价格公示不清晰的情况也很普遍。尽管有的充电桩品牌用纸牌标明了充电价格,但存在人为涂改及公示牌以及公示牌放置不够突出等问题。
法律如何规定?
“电鸡”充电桩的种种问题突出,那么目前法规又是如何规定和监管的呢?
早在2024年10月,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发布了《关于规范我市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提出自2025年1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设施的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应分别标示、分别计价。
充电电费方面,居民住宅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电网企业均应按居民合表用户电价计收充电电费;居民住宅小区以外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按其所在场所电价政策执行。
至于服务费,商家可结合市场供需状况,自行制定充电服务费标准。
对此,有市民就觉得:“不让涨电费,商家就涨服务费,这种变相收费不合理。”
广悦律师事务所律师莫碧琪则分析:“当下收费构成为电价+服务费,电价是根据场所用电价格确定,较为固定。但目前对于服务费标准,确实是没有上限的,是交由市场进行调节,所以有可能出现服务费比电价高的情况,商家应当尊重市民的需求,合理制定服务费,才可以稳健发展。”
另外,关于部分充电桩采取预充值模式,律师认为属于霸王条款,不合理地限制了消费者的权利,增加了消费者的维权成本。
如何平衡利益?
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涨价的情况,令不少人想起其他行业的类似现象——共享单车、共享充电宝、网约车等等。
初期,企业往往先通过低价策略培养用户的消费习惯,随着用户基数的增长和市场的逐渐成熟,再逐步涨价。这种做法在短期内有助于企业扩大市场份额,但长期来看却可能损害用户的利益和信任度。
况且,对于一般的消费者而言,共享单车、共享充电宝、网约车平时是可用不可用,可替代性高,但对于很多“电鸡”车主来说,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一定程度上是一种刚需,也影响着公共安全。
所以说,如何平衡消费者、充电桩运营商和社会利益,是不容小觑的问题。